男女主角分别是明黛明代的现代都市小说《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完整版》,由网络作家“色彩缤纷的薛静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主角是明黛明代的精选其他小说《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小说作者是“色彩缤纷的薛静妃”,书中精彩内容是:身子蹭了过来,和明黛分享着自己的种植经验,最后还答应送明黛一茬韭菜根。“等到明年开春,你种上,很快就有韭菜吃了,我跟你说。。。。。。”正说着,她就发现自己坐到了周斯年的正前方,话就这么生生的憋在了嗓子眼里。好在周斯年忙着干活,眼都没抬,黄婶子这才放下心来。看着明黛他们活干的快,黄婶子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交代她有空来家挖大酱和酸菜。......
《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完整版》精彩片段
几分钟后,两人吃着韭菜盒子,吸溜着热粥,就着清脆的萝卜丝解决了自己的早饭。
韭菜盒子一个不剩,稀粥全部喝完,萝卜咸菜也被周斯年光盘,又是吃饱喝足的一顿饭。
周斯年照例洗碗,明黛去房间把头发重新扎成两条小辫子,这才和忙完的周斯年一起去上工。
拿着新买的小板凳,到了上工的地方。
周斯年一出场,全场寂静。
选择了老地方的苞米堆,周斯年业务熟练,不用明黛示范,自己拿着锥子开始干活。
明黛跟着搓苞米,带着新的棉线手套,看的周围的婶子直呼败家,大姑娘小媳妇羡慕不已。
今天,黄婶子一家子选择了明黛和周斯年旁边的苞米堆。
在众人一脸敬佩的表情中,黄婶子靠了上来。
“小明闺女,你看你客气的,还给铁蛋四块桃酥,多精贵的玩意。”
尽管声音有些颤抖,姿势也随时逃命的预备式,但是已经非常胆大了。
明黛笑呵呵的抬头:“婶子还给了我们这么多的蔬菜和山货,今天早上正好吃了韭菜盒子,鲜掉舌头,我得跟婶子取取经,怎么种的这么好吃。”
这句话夸到了黄婶子的心坎里,她整个身子蹭了过来,和明黛分享着自己的种植经验,最后还答应送明黛一茬韭菜根。
“等到明年开春,你种上,很快就有韭菜吃了,我跟你说。。。。。。”
正说着, 她就发现自己坐到了周斯年的正前方,话就这么生生的憋在了嗓子眼里。
好在周斯年忙着干活,眼都没抬,黄婶子这才放下心来。
看着明黛他们活干的快,黄婶子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交代她有空来家挖大酱和酸菜。
这里的冬天少了什么都不能少了大酱和酸菜。
明黛笑着答应。
黄婶子回到位置,立刻围上一圈人,交谈间还不时的看向明黛和周斯年的方向。
两人都没有理会,明黛打算早点干完活,回去把菜窖清理一下,再去村里买些蔬菜,要不然大冬天的,她活变青菜,周斯年就是个疯子也得怀疑什么吧?
明黛这边一堆苞米在众人的艳羡中很快就结束了,大都是周斯年干的,明黛连三分之一都没有搓到。
村民看完是羡慕,而知青们就是嫉妒了。
尤其是女知青们。
老知青里面,宋兰兰瞄着明黛手里崭新的棉线手套,嘴里的酸水都要冒了出来。
这可是棉线手套啊,就是城里的姑娘领到也舍不得用,都是拆了织围脖,现在被戴在明黛手上搓苞米,怎么看着都是暴殄天物。
柳燕则是恨的咬牙,都是京城来的,坐一趟列车,她一个城西的怎么比自己一个城东的混的还好!
虽然自己在家也干活,但是也没有干过这种粗活,顶多就是洗衣做饭。
昨天自己搓了一上午就搓出三个血泡,哭唧唧的去找陈二红请假。
陈二红还没开口,就被宋兰兰呲了一顿。
“哎呦,你这资本家小姐的做派端的可真足,人家方柔手上也起了泡,都没有喊疼要请假,怎么你就这么特殊?!还是想要继续当主子压迫我们这些贫苦奴隶!”
这话说的非常重了,要不是在淳朴的柳家湾,柳燕高低是要被拉走审查的。
柳燕被怼懵了,举着手不知道怎么回答。
陈二红看越说越过分,瞪了宋兰兰一眼,看着柳燕皱眉:“谁都是这么过来的,请假不可能,等会我帮你把血泡挑破,习惯了就好了。”
“14岁?!”
“高中毕业?骗人的吧!”
年龄质疑的是齐志军,学历质疑的是柳燕。
似乎察觉到自己的声音太尖利,柳燕笑着解释:“小妹妹,姐姐不是质疑你,就是你14岁,不可能读完高中的。”
齐志军则是看着她细瘦的身板,矮矮的个子,相信了她14岁。
就是不知道她父母怎么舍得这么小就让她下乡的。
唯一没出声的就是方柔,她看着对面的女孩,仔细搜寻了一遍记忆,还是没有发现相关记忆。
本着没有记忆就不是重要人物的想法,她很快把视线移开,看着窗外沉思。
明黛悄悄翻了个白眼,一本正经道:“确实14岁,我上学早,中间跳了两级。”
眼看齐志军对明黛的兴趣越来越大,柳燕赶紧找了话题绊住了齐志军。
明黛也继续盯着桌面发呆。
内心在狂刷小说。
方柔看着眼前一幕幕闪现的场景也陷入了沉思。
方家也是军政世家,只不过和其他功勋人家相比,方家下一代没有人能顶上来,现在全靠已经退下来的方老爷子的人情面子撑着方家的繁华。
上一世的自己没有看清形势,在京城里憨吃傻长,长大后嫁给了同一个大院的齐志军。
可惜齐家和方家遇到一样的困境,无论是子辈还是孙辈,都后继无人。
上一世的自己也下乡了,只不过是两年后被迫下乡,那个时候方家已经是明日黄花,方老爷子去世了,方家马上就要搬出大院了。
当时整个大院都在看方家的笑话,包括刚和她订婚的齐家。
她的好婆婆一度还想悔婚,让齐志军另娶他人。
但是她错估了齐志军对自己的痴迷程度,宁愿离开齐家也要娶了自己。
很快齐家也倒台了,和方家一样,灰溜溜的离开了大院。
之后他们就下乡了。
一次偶然的落水,她被下乡大队的退伍军人罗成救了。
湿了身,又被抱着回村,罗成想要娶了自己负责。
但是当时的自己看不上乡下人,死也不同意。
正好齐志军说可以履行婚约,两人就在乡下草草结婚了。
婚后才知道公子哥的不好,齐志军爱玩,家里又宠他,拿的工分很少,经常进城逍遥不干活。
他有家里支持,但是方家因为父亲的纨绔已经败落到不能支援她了,她只能在乡下努力挣工分。
都是从小娇养的,她也干不了这些活。
刚开始齐志军还帮忙干着,后面直接被繁重的劳动吓跑了,每天只挣最基础的工分,对于她的活手都不伸一下,还要她回家洗菜做饭,收拾家务。
那段时间,方柔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坚持下来的。
幸好后面,她发现有人偷偷帮她干活,仔细观察,是罗成。
他真的很体贴,悄悄来悄悄走,没给她带来任何风言风语。
可惜后来他结婚了,娶了隔壁村一个据说很贤惠的姑娘,但是没有她好看。
之后就是高考恢复,她和齐志军备考。
谁知道临近考试自己怀孕了,孕反让她发挥失常,
她没考上,齐志军考上了。
就这样,齐志军回城了,自己留在了乡下边养孩子边准备第二次考试。
尽管齐志军开始寄钱给她,但是钱不多,只够生活,买不起营养品。
最后,她生下来一个猫仔一样的女儿。
把女儿交给同村的大娘照顾后,她死命的学习,终于在第二次高考的时候考回去了。
但是因为自己的撒手不管,女儿高烧烧成了傻子。
她带着这样一个女儿回去,齐家自然不接受,两人的感情也出现了危机。
之后就是齐志军劈腿,他们离婚。
她一个人边上学边抚养女儿,累得要死的时候想着,要是能重来就好了。
她一定不选择齐志军,她要嫁给罗成!
前段时间在街上看到的罗成大变样了,他西装革履,还拿着大哥大,据说是做生意赚了大钱。
身旁跟着的女人是他老婆,穿的戴的都是最时兴的,手里还牵着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
这才是自己要嫁的男人,过的生活。
老天有眼,真的让她回到了18岁的时候,这一次,她主动申请了下乡,在方家倒下前搜刮了不少的财务带着。
反正都要被赌鬼父亲输掉,不如自己带走,留给罗成做生意。
想到这,她想要见到罗成的心更急切了。
明黛则是看的重生版本,也就是这一世。
《70年代甜宠小娇妻》讲的是方柔重生一次,幡然醒悟,毅然决然的下乡嫁给罗成的故事。
之后他在黑市赚钱,她在家备考,最后两人一个事业有成一个成功考上京大,还一起生了一对双胞胎的故事。
故事很甜很蜜,但是和明黛没有关系。
今天遇到的另外俩人也很有意思,在方柔的推波助澜下,柳燕还真的嫁给了齐志军。
只是齐母更看不上家世样貌一样都拿不出手的柳燕。
婆媳大战,齐志军受夹板气,很快就出轨劈腿了。
只不过柳燕没有方柔的勇气离婚,带着女儿依旧在齐家生活,即使天天吵架也不离婚,吵吵闹闹过了一辈子,齐志军因为家庭和个人作风问题,一事无成,齐家也彻底倒台了。
看完后 明黛表示:
女主是回来嫁人的,和我没有关系;
男二是来追女主并偶遇未来老婆的,和我没有关系;
女配是来钓凯子的,我不和凯子说话,就和我没有关系。
总结:和我没有关系,完美!
得出结论后,明黛松了口气,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慢悠悠的从随身带着的背包里拿出午饭。
方柔和齐志军也跟着动作,只有柳燕没有动。
明黛不会委屈自己,她拿出提前卷好的大饼,里面是辣椒炒小鱼,配上馓子,不用加热,吃起来也很香。
方柔和齐志军是一起吃的,面包片配火腿片,十分西式,看的柳燕羡慕不已。
可惜没有一个人打算请她吃饭。
没有办法,她只能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个黑面窝窝头啃了起来。
她带的干粮不多,后面的路还很长,她一顿饭只能吃一个。
此刻她看着三人的饭菜,内心五味杂陈。
方柔和齐志军能吃的好她理解,为啥明黛也可以。
想到这,她状似无意的开口:“以后探亲回家,我们可以约着一起在京城玩了,我们应该都是城东的吧?”
明黛眉毛一挑,搞事啊?
齐志军点头:“我和小柔都是,在军部大院里面。”
柳燕的眼睛立刻亮了。
继而想起什么,不好意思的捂住嘴巴:“抱歉,我忘记了,明黛家不是城东的, 她家是城西的。”
一时间三人的视线都对准了正在啃大饼的明黛。
齐志军眼里是差异,似乎不相信还有人住在城西一般;
方柔则是漠不关心的正好瞥到她;
柳燕眼里则是明晃晃的幸灾乐祸了。
明黛擦了擦油乎乎的嘴巴,张嘴答道:“昂。”
然后继续和手臂粗的大饼较劲了。
柳燕眼里是不相信,她怎么一点不觉得羞愧!
齐志军则是感觉这个明黛脾气太木,不似其他女孩一般可爱。
方柔:没印象的人,不重要。
在回忆起明代是谁后,一个计划在明黛的脑海里渐渐成形。
加上昨晚和今天早上的接触,她能判定,这个计划可行。
明代的情况其他人不了解,医学世家出身的明黛却很清楚。
通过昨晚和今早的试探与观察,明黛可以确定,他确实得了神经病,或者叫做狂躁症。
他的发病原因30%来自战后损伤,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疏导。
更多的,却是药物影响。
也就是说,有人在给他下药,让他神经错乱。
加上书里提到的,有人不希望他回城,基本就可以判定,他的存在挡了某些人的路。
明代的情况非常不好,药物已经损伤了他的大脑。
他对常识认知出现了记忆紊乱,现在靠着习惯在勉强生活。
再不医治,他很有可能会彻底失去意识,随时都有失控的危险。
这可能也是他上一世意外死在山里的原因吧。
此刻,看着阳光下,舔着糖纸的明代,明黛有些不忍。
她是有些军人情结的,之前她再懒,要是有军医会诊,她也会去。
总觉得这样一群可爱的人,值得尊敬。
虽然不知道明代以前是什么兵,但是他能被称为兵王和人型兵器肯定是佼佼者,更值得尊敬。
而且,她看好明代的身份,也需要这样的一个人给自己打掩护。
作为一个让整个红旗公社没办法的疯子,在几个大队间来回验证了他的不好惹。
对其他人来说,他是负担,但是对明黛来说,他就是专属保镖啊!
她能够找准明代的底线,和他和平相处。
明代能够听她的,她就相当于牵住明代牛鼻子上的鼻环。
那么她在大队,甚至是公社就无人敢惹了。
到时候:
想吃肉就吃肉,毕竟是明代想吃,强迫我做的!
想不上工就不上工,毕竟是明代不想要我上工干活的!
想去公社就去公社,毕竟是明代想去的!
想下馆子就下馆子,毕竟是明代想下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她能够有绝对的理由独占砖瓦房。
相比较于前院的那些黑心肠,神经病明代可爱多了好吗!
想想都开心啊!
因为这些便利,明黛愿意养着明代,并治好他的病。
兵王不应该死在这里。
打定主意,她笑眯眯的上前。
“吃完饭,我们去捡柴好不好?”
明代苦大仇深的盯着糖纸,不明白,刚刚那个好吃到咬掉舌头的东西去哪里了?
明黛耐心的又讲了两遍,果然明代目光看了过来。
“吃完饭,我们去捡柴好不好?”
缓缓地,明代给了两人间的第一个回应。
没有回话,但是他点了下头。
明黛满意了,看样子,瞅准时间要给这家伙把个脉。
其他不说,得让他把常识恢复了,要不然不好沟通。
昨天去大队部的时候,大队长就告诉了她,新知青有三天的时间休整一下,三天后再安排上工。
其实往年都是一天的,但是今年送来的知青里有个明黛,十分对柳家湾领导班子的胃口,加上现在是冬天,活不多,所以柳大队长大手一挥,多给了两天。
明黛打算这三天全部用来囤积木柴,她不缺粮食,可以说是带过来的。
但是她缺明面上可以拿出来的木柴。
于是,当明黛和明代一起出现的时候,前院的知青惊掉了下巴。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