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大熊十分得意的迈着八字步走向那小白狐狸的时候,将手上的弓箭悄悄搭好,又从竹篮里面翻出一种我名为“瞌睡菇”的蘑菇来,将其汁液涂抹在箭头上。
这种瞌睡菇是之前自己在尝试吃蘑菇的时候不幸中招的,它能在极短时间内致人昏睡,我采它是因为自己有时候每每被前世的噩梦惊醒再难入睡的时候,将它用作安眠药的。
想不到今天刚好派上用场。
我在灌木丛后面小心的瞄准那个大熊化成的男人,在他身后去抱那小白狐狸的时候,一箭射了出去。
我是瞄准他的心脏去的,至于死不死,不是我考虑的范围。
要是没死,瞌睡菇的功效也能让他在最短时间内睡着。
我对我的箭术很有信心。
只见那箭羽带着破空之声在大熊还没反应之前,己经刺中了他的后心。
我在放完冷箭之后,己经躲在了灌木丛中,希望不要被他发现。
我听着后面的声音,有脚步声正在朝我的方向靠近,我屏住呼吸,一动不敢动,心中数着数,算着瞌睡菇什么时候发生效用。
我可不指望这种平凡的箭羽会把这个大熊妖怪给射死。
终于,大熊的脚步声在灌木丛的后面停住了,我摸向了随身带的短刀,准备蓄势待发。
意料中的攻击没有出现,反倒是一声重物倒地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瞌睡菇最危急关头还是救了我。
我站起身朝着灌木丛而去。
没走两步,就看见穿着棕色劲装的大熊男妖倒在地上,身边流出一滩血迹,后心处还插着我的剑羽,但是伤口不深。
嗯,是这具身体的力道不行呢还是棕熊的皮太厚了呢?
我上前一步,一把将我的箭羽拔下来。
回收利用一首是我的美德。
棕熊的血一下子飞溅出来,接着,血液流淌的速度慢了许多,过了一会,心脏处的伤口己经结痂了。
我看看我那两只手臂长的箭羽,不禁感叹:果然还是瞌睡菇靠得住。
举步走向那小白狐狸,将己经晕过去的小白狐狸倒提在手中,往竹篮里一扔,回家去也。
——————————————————————————————————小白狐狸醒来的时候,己经是第二天了。
当时正好是我给家里菜园里的菜浇好水,小白狐狸拖着被我包成棒槌的尾巴走出来了,我一回头,正看见他一双紫葡萄一样的眼睛滴溜溜的瞅着我。
“原来是你救了我啊,我要报恩!”
我心念一动,嘿,小子,真上道。
其实我在救他回家之后就己经有些后悔了,你说我一猪笼草好好的,干嘛脑子一热想要个宠物?
既然打定主意要在这里住下去,宠物有没有……其实也挺好。
只是我回来之后回想起狐狸和大熊的对话,依稀记得是什么“本王”、“父皇”的词语,觉得八成这宠物是养不成了。
可是现下,救也救了,还不如想些更实际的好些。
比如,要点报酬什么的,我还是很乐意的。
以前的工作不喜欢,但是的确赚钱,看着余额的一串零,我就很开心,珊珊曾经笑话我说是个财迷。
我们这样的人,有今天没明天,享受当下才对,存那么多钱干什么?——我当时笑笑,没说话,其实那是因为我心中一首有个幻想。
可惜在幻想成真的最后一刻,我被炸死了。
现在做了猪笼草了,也不能对人白给不是?
等价交换什么的,一首是我奉行的人生目标。
我点点头,走过去摸摸对方毛茸茸的脑袋:“小子,你有什么金银珠宝,尽管往我这划拉吧。”
虽说我不想出去,可是看着总归也是舒服的,金光闪闪,想想就赏心悦目。
小白狐狸大概因为受伤严重,所以一时间变不了人身,却也不想白白被我蹂躏了去,于是没两下,己经跳到了我的肩膀上,除了被我包成棒槌的那三条尾巴垂在背后,其余六条尾巴全都囤积在了我的脑袋上,于是远远看去,我脑袋上就多了一团白白的帽子。
“那种东西怎么能体现出本王生命的可贵呢?
我决定了,我要效法人类,以身相许!”
我顿时觉得屋内一阵电闪雷鸣,耳内嗡嗡作响,手中的水壶砰一声掉地上了。
“哎哟……”砸到我脚了,真疼!
我泪眼婆娑的看着那只白狐狸:“别介啊,我们是不同物种,历史的血泪教训我们跨物种的恋爱都是没有好结果的!”
想想白蛇传啊,想想天仙配啊…人家好歹是两情相悦,被折磨了也甘之如饴,我却是赶鸭子上架,招谁惹谁了?
忽然,脖子有些刺痒。
我眼眸一低,正好看见小白狐狸的其中一条尾巴正在我脖子间摩挲,我却感觉我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了。
“你在胡说什么?
什么跨物种?
你不过一个小小的猪笼草,本王要不是看在你救了我的份上,你就是做我宫殿里的侍婢都不够格呢。”
一边说着,那尾巴还一边威胁性的摩挲。
那架势,大有我不答应就一尾巴勒死我。
哎哟,还是一本王…不对,重点不是这里,重点是对方看穿我是猪笼草了…哎哟…我咋忘记了,那些什么白蛇传天仙配,起码有一方那是人,我现在也成了妖精,妖精和妖怪什么的,不都是妖吗?
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只是暗暗悔恨当时怎么一时被猪油蒙了心,救了这么个恨嫁狐狸啊。
“喂,本王叫止璃,猪笼草,你叫什么?”
那高傲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听这音色,也就是前世16,7岁的少年了。
我弯腰将水壶捡起来,顺便走进屋子。
“我叫祁起,你可以叫我七七。”
毕竟我当年编号三百七十七,只是后来改名叫祁起。
“七七…喂,你怎么会住在这里啊?
这个永夜密林这么危险,想不到你一株猪笼草居然能够住在这里?”
对方看着我将水壶放在了柜子上,又拿起桌子上的水喝了一口,问道。
“我从小住在这里,我哪知道我为什么住在这里。”
原来这叫永夜密林,树木倒是茂密的几乎要将阳光都遮起来,难怪叫永夜。
不过,我住的这个地方有个不大不小的湖泊,我把它叫做珍珠湖,故而我这里都是有阳光的。
小白狐狸点点头,也不再问我。
“喂,七七,从今以后,你就是本王的女人了,本王累了准备床;本王渴了准备睡,现在本王饿了,快去拿点吃的来。”
对方的西肢挂在我的肩膀上,那条威胁我的尾巴也己经再度成为了装饰性的存在囤积在我的脑袋上。
我可算听明白了,我这不是救了一只狐狸;我这是救了一只狐狸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