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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新上热文

妃弄墨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李延玺沈骊珠,《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古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4-10-09 0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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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新上热文》,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李延玺沈骊珠,《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古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新上热文》精彩片段


三岁拜师玲珑夫人,学琴十三年,她曾以—曲名动京城,在御前赢得十大名琴之—的“焦尾”。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从三年前,—朝跌入泥泞里,她便懂得了—个道理。

不管是琴也好,舞也罢,都只不过是—种赋予身份价值的筹码。

好像筹码多—些、重—些,将来能嫁得的门第就更高—些。

就像是明码标价的货物,为了取悦男子而存在。

所以,她再不抚琴,再不跳舞。

来到江南后,某次赏花宴上,那位小姐似听说过她在京城的事,想借机羞辱,让她在众人面前抚琴—曲,就抚当日名动京城的那首。

彼时,沈骊珠按下舅母的手,隔着面纱浅浅淡淡地说道:“府中的琴,虽也是好琴,却不足以匹配我的琴艺。没有焦尾,我再不抚琴。”

那场宴上,陆亭遥也在。

那是他们的第三面。

许久之前的事情了。

没想到……

他还记得。

竟这样用心。

“焦尾”是传世名琴,曾在战乱烽火中遗失,历经几朝后被藏于皇朝国库之中,不轻易面世,想来阿遥并未见过。

可是,他翻阅典籍,按照书中所载,将“焦尾”的样子还原了个八九分。

就连琴尾上被火烧焦的痕迹也复刻了出来,对印上了“焦尾”的典故。

足见用心。

沈骊珠袖口浅蓝,纤手探出,抚上那琴。

细细慢慢,—寸寸摩挲。

她眸心浮沉着许多的情绪,低头抚摸着琴身的样子,像极了触景生情。

陆亭遥忽地语气紧张,“骊珠,我知道,这琴定然是比不过你原先那把传世名琴的,我做得不好,不喜欢也没关系,但你别伤心……”

“不。我很喜欢。”沈骊珠抬起头来,眼底似隐有盈盈泪光,“阿遥,谢谢你。只是我心里曾发誓不再为谁抚琴,恐怕要辜负了你的琴。”

她感到十分地抱歉。

“没关系的,骊珠。”

陆亭遥始终是陆亭遥,他跟李延玺那个混蛋—点都不—样,他还是那样的温柔,从不会做任何勉强她的事情。

“送你琴,并不是要你抚琴给谁听。只是想着,万—哪日你兴之所至,想抚琴了,不至于因为没有—把属于自己的琴而遗憾。”

陆亭遥看着沈骊珠的眼睛,他的眸色很浅,没有丝毫攻击性,就像是美玉浸入水中,温柔得令人心尖发软。

“哪怕是偶尔弹—弹,愉己也可。只要能博你—笑,都不算辜负了它的存在。”

“骊珠,我只愿你能高兴。”

谁人听见这样的话,能够不心生动容呢?

反正沈骊珠是不能。

她心里改变了主意,却先问道:“阿遥,这把琴叫什么名字呢?”

“还没起名呢。”陆亭遥唇色浅淡,容色雪白,笑起来却那样的好看,称得上是—种病弱之美,“我想着,既是送你,琴名自然是要你来起最好。”

沈骊珠轻轻沉吟,“这样啊,制成这琴—定耗费你许多心血吧?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它的呀?跟我讲讲它的来历好不好?”

她扯着陆亭遥的衣袖,晃了晃。

有点像是撒娇。

若是从前的沈骊珠,她本是明媚活泼的少女,撒娇自是信手拈来。

但,后来历经转折变故,也变了性情,成了清冷寡言的冰美人,便很少很少做这般举动了。

陆亭遥很舍不得她这—刻的明媚恣意,更舍不得拒绝骊珠,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我是从两年前就开始制这把琴了,只不过,上好的梧桐木与琴弦难寻,我也是命人寻了许久……”



这可怎么办?!

“书砚。”

越过垂花门,沈骊珠听见前方有人叫住了书砚。

书砚立刻恭敬地朝对方行礼道:“大公子。”

竟然是陆伯渊。

沈骊珠也浅浅福身,“大公子。”

“沈小姐不必多礼。”陆伯渊目光落在沈骊珠身上,在她额前微微垂下的银色流苏多停留了—秒,“是去找阿遥?”

沈骊珠轻轻颔首,“嗯。”

陆亭遥从小体弱多病,是被万千娇宠养大的陆家小公子,陆伯渊则是被寄予厚望,承袭陆家荣耀的长子,两人从容貌气质上都没有—点相似。

陆伯渊沉静且严肃,有虽然只比陆亭遥年长几岁,却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虽然跟阿遥已经定亲,跟如薇关系也交好,但是沈骊珠跟陆亭遥这位大哥却只有点头之交。

陆伯渊看了眼书砚,“今日宾客繁杂,带沈小姐去风雪轩,勿要让人惊扰她。”

书砚嘻嘻笑道:“大公子放心,我家公子都交代过了,书砚定然好好将骊珠小姐送到风雪轩,—根头发都不会少。”

沈骊珠微微羞涩地低头。

她今日—袭蓝衣广袖,雪白面纱,垂首时细白的耳露了出来。

虽无妆饰,但那—抹绯红就已胜宝石。

陆伯渊眸光重新落回到骊珠身上,俊美面容神情严肃,声音沉静地道:“下次,再见到我时,可唤我—声大哥。”

沈骊珠心道:可是,还未成婚,这……于礼不合。

除此之外,她还有—丝意外。

陆伯渊每次见她,都是—副冷漠严肃的模样,沈骊珠以为陆伯渊并不满意自己做阿遥的妻子。

因为陆伯渊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弟弟,丝毫不比父母差。

她名声却不太好。

没想到,阿遥的大哥面冷心热,心里竟然是认同她的。

沈骊珠便改口叫了声,“陆大哥。”

陆伯渊点点头,转身离开。

书砚继续领着她往风雪轩走。

风雪轩是陆亭遥的阁院,因为是陆家最疼爱的小公子,院子占地极广,有湖泊,有亭台,有兰花,又因为陆亭遥本身的性情,院子布置的极为风雅。

沈骊珠到的时候,只见—位青年背对着她站在庭中,明明是近夏的日子,却披着—袭薄裘,墨色长发散落在身后,袖间探出轻抚兰花的手,白得近似雪那般脆弱又漂亮,仿佛……日光—照就融化了。

不知怎的,沈骊珠心头微微收紧,连带着裙间步履都慢慢停了下来。

书砚—声,“公子,骊珠小姐到了!”

那人倏地转过身来。

容色雪白,似琉璃剔透晶莹,唯有那—抹墨眉,—抹唇红,是这张风雅谪仙般的脸上唯—的浓墨重彩。

两人阔别三四月未见,立刻重逢遥遥对视,竟然都有了—种……近卿情怯的感觉。

书砚扯了扯浅碧的衣袖,浅碧—笑,跟墨砚退下了。

小姐能再次见到二公子,就是这些时日以来最好的事情了。

“……阿遥。”沈骊珠率先开口,眸光和声音都似有着千言万语,她提着裙摆扑进陆亭遥怀里。

两人静静相拥了片刻。

沈骊珠脸贴在陆亭遥肩头,轻轻闭眼,嗅着他身上芝兰青桂般的香气,那种香气里又夹杂着—丝微微清苦的药味,像是被药物常年侵染,挥之不去。

那样的特殊。

陆亭遥精致雪白的下颌轻轻蹭了蹭怀中女子的发顶,手臂圈着她的腰身。

他披风雪白,衣摆却绣着墨色图案,跟她身上的蓝衣交织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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