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旅行因为陆从闻突发的工作而终止。
我们在机场分别。
他去往巴黎,我回到本市。
回来后我就去了盛家。
有些东西,总要切割清楚。
盛家父母劝了我想当长的时间,见我这次是铁了心才重重的地叹了口气作罢。
我收拾了我的证件跟行李,在出门的时候遇到了盛循。
半个月没见,像是隔了几年。
他似乎是有意挑衅,副驾上还坐着周穗。
周穗抬手摆弄了下头发,将钻戒原原本本地露出来。
她微笑着看着我,眼底满是得意。
到底是太过年轻,还不知道如何隐藏情绪。
跟我当初一样。
说没有感觉是假的。
但也达不到令我难过的地步。
“算你有自知之明,再不来拿我就打算把你东西都扔了。”
盛循猛地关上车门,嘴角扯出一个嘲讽的弧度。
我淡淡开口:“不劳你费心了,我带走了。”
“行,就当我们盛家这些年养了一条白眼狼!”
听到这句话。
我只觉怒火上涌,连身体里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白眼狼?”
“这些年我为了应酬不止一次进过医院,那时候你在干嘛?
不是在陪模特看火山就是带女友蹦极。”
“去年我为盛家拿下的项目被写进了经典案例里,所赚报酬足够你盛家再养二十个孩子长大。”
...我忍着泪,将最后一句话说完。
“于钱,我不欠你家什么;于情,这些年我忍耐了你这么久,天大的债也还完了吧?”
那个项目是我熬了一个月,喝到胃穿孔进了医院才拿下的。
再回忆起来,还是一段令我痛苦的回忆。
我曾经是真的希望盛循好,所以我自愿为他的公司奔波。
可是有些人,注定是不值得的。
走出盛家洋房的时候。
我听到身后“怦”一声巨响。
哦,可能是盛循又在发脾气吧。
与我无关了。
只是突然有点想我男朋友了。
他此刻会在干嘛。
手比脑子快。
没等我反应过来,屏幕上就显示了信息已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