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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岁月之魔法神

佚名 著

美文同人连载

魔法的巅峰就是进入神界与神灵战斗?不见得!凡间魔法的巅峰,大预言术其实可以击败神灵!神灵就一定是高高在上的,靠信仰之力存活的嘛?也不一定!格罗尼娅大陆的魔法师说,神灵,那其实不过是强大的魔法师而已!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看一个穿越者在异世界凭借大预言术纵横格罗尼娅大陆,龙岛,魔界,乃至深渊的传奇故事!...

主角:   更新:2023-08-08 0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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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龙城岁月之魔法神》,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魔法的巅峰就是进入神界与神灵战斗?不见得!凡间魔法的巅峰,大预言术其实可以击败神灵!神灵就一定是高高在上的,靠信仰之力存活的嘛?也不一定!格罗尼娅大陆的魔法师说,神灵,那其实不过是强大的魔法师而已!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看一个穿越者在异世界凭借大预言术纵横格罗尼娅大陆,龙岛,魔界,乃至深渊的传奇故事!...

《龙城岁月之魔法神》精彩片段


商人墨菲可以说是丁克斯骑士领里最受欢迎的人,十二年来他的每一次到来都是丁克斯骑士领里最热闹的日子,小小的骑士领里也因为他固定的每月于月中和月末贩运来大量生活必需品而形成了固定的集市,十多年来无论雨雪冰雹,还是魔兽躁动,墨菲从来没有让骑士领的民众们失望过,他总会在前一天到达,然后在集市交易那天将民众急需的食盐、布匹、陶器等在芒胡的小店里展览出来让大伙交易,无论是用粮食交换,还是用魔兽的皮毛、魔晶,或者是极为稀少的矿石,总能以公平的价值换到对等的商品。
据少数去过弯月镇见过世面的人说,墨菲定的价钱一直很公道,仅比弯月镇的价格高一成,从不会过分占农民们的便宜。这让骑士领里的民众对他很信服,一般都是在他那里交易,即便是偶然碰到墨菲暂时缺货的情况,如果不是很急需的话,许多人都不会去其他的商人那里交易,而是会预先将手上的东西卖给墨菲,等到他下一次到来在取得自己的所需。反正墨菲手下的伙计会清楚地记录下交易的清单,从来没有出错过。淳朴的乡民们都很信赖他。
墨菲十多年如一日的诚信经营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声望,在这个小小的骑士领里商人墨菲的名声比骑士丁克斯老爷的名声还要好许多,在有些时候农民们甚至会请墨菲担任公证员,——这已经是骑士老爷才拥有的权力了,而墨菲在推托不掉时也会应承下来,并且会做得很好,这让他的名望又更进一步高涨了。
今天又是墨菲来交易的日子,天公作美,已经连续三天天晴了,大大的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暖的,让寒季到来以来已经挨了半个多月冻的农民们都很高兴。
骑士老爷的农庄前的集市上很热闹,到处是农民们的喧闹的嚷嚷声。有些在大声地向墨菲的伙计们报着自己所需的物品的名字和数额,有的则是单纯的和自己的朋友聊天。毕竟如果不是住在一个村庄的话,他们平时也没有多少机会见面,大家都要忙于自家的生计,那有什么时间去走亲访友,现在见了面自然要好好地唠叨唠叨。更多的则是那些粗俗的农妇们在大声的谈论家长里短的鸡毛小事。穿上了新衣的小孩们在尖声欢笑,互相追逐着,不时的有人摔倒在地上,却又若无其事的爬起来,继续欢快的玩闹起来。
“你们听说了吗,我们村的那个疯小子又做了一些新鲜事。”一个胖胖的农妇放低了声音,一幅神秘的样子,和她身边的农妇们说起了悄悄话。
“是那个喜欢没事砸脑袋的疯小子安德烈嘛?他又做什么了?”另一个农妇十分配合的问了一句,其他的几个农妇也都专注地盯着那个胖农妇,期待着她又说出一些新鲜事来,好满足她们的好奇心。甚至于她们身边都又聚拢了几个男人,也在安静的等待胖农妇说出那个疯小子安德烈又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众人关注的目光让胖农妇很满足,她还特意咳嗽了一下,清了清嗓子,这才说了起来,“上次他不是卖了一百多斤麦子,买了两根牛筋嘛!你们知道那个牛筋是做啥用的?”胖农妇有些得意的反问了一句,声音也不知不觉提高了许多。
“可以做弓箭。”几个农妇都摇了摇头,一个男人在胖农妇背后插了一句嘴。这让胖农妇有些不高兴,她本想吊吊大伙的胃口呢,——要不是她的女儿和那个安德烈的姐姐莫妮卡有些交情,她也是不知道的,前些天才听到的新鲜事情,本想在这里炫耀一下,却不想这个家伙如此没有眼力劲,就一口说了出来。她恨恨的转身瞪了那个插嘴的家伙一眼,待看清了插嘴的人是一个穿着一件洗的有些发白的蓝色制服的男人后,连忙换上了一幅讨好的笑容,“是道丁老爷,您说得太对了,我也是前两天才知道的呢!”
“道丁老爷”、“道丁老爷”。。。。。。几个听众都注意到了这个穿着蓝色制服的中年男人,恭敬地打着招呼。
“好了,好了,你快接着说,是不是那个安德烈真的做出了弓箭?”道丁不在意的挥挥手,示意几个男人、农妇都安静下来,目光专注的看着胖农妇。
“呃,不是。我听我女儿霍兰说(她和安德烈的姐姐的莫妮卡是朋友)安德烈做的不是弓箭,而是一个叫着“弩”的东西,”说起“弩”,胖农妇念得很清楚,显然这两天来她一直都在心里念叨着这个新奇的名词,“霍兰说这个弩的威力很大的,她看到安德烈的家里有一只死了的风狼,就是这个弩射死的。是风狼呢!”
“风狼!”周围的几个男人女人都忍不住感叹了起来。
那可是真真正正的魔兽啊,十几个猎人都不一定能杀得死的呢!这个安德烈,才不过是十来岁,居然就能杀死风狼,他实在是太了不起了,这个叫“弩”的东西也实在是太厉害了。看来以后是绝对不能再去嘲笑这个疯小子了,更不能再去摸他家里的窗户,若是惹恼了他,被他用那个什么“弩”给射死了就亏了。想起被铁箭射穿脑袋鲜血乱流、脑上开洞的惨状,几个农夫都不禁打了个寒战。
“这么厉害?!”不同于那几个没见过世面的农夫,作为一个为丁克斯骑士服务了二十多年,陪着骑士老爷在公国军队中负过役,一起上过战场的道丁,很是为这个弩的威力吃了一惊。如果这个弩真的能够射死速度奇快的风狼的话,那么就比军中的弩弓还要厉害了,几乎可以比得上传说中的魔法弓。如果能够知道这种弩弓的制造方法,将其献给公国的话,那么就可以得到爵位了,说不定就可以成为一个子爵大人呢!想起被万千民众恭敬地叫做“子爵大人”,甚至是那些高高在上的魔法师都要对自己客客气气,见识过贵族的威风的道丁忍不住轻笑了一声。他立马从幻想中恢复了清醒,看到几个农夫农妇的奇怪的目光,道丁老脸一红。
道丁想了想,将胖农妇叫到了集市的角落,这里靠近农田,没有几个人过来,倒也不会让人听到了他们会说些什么。
“嗯,你说的不错。还有吗?你女儿还告诉了你什么?”道丁紧紧的盯着胖农妇,生怕她会隐瞒什么,或是无意中遗漏了什么。
“没呢!”被道丁老爷灼灼的目光这样盯着,胖农妇有些不安,她皱着眉头苦苦的思索了一会,这才小声的说了一句,还小心的看着道丁老爷,生怕他对自己的回答不满意。
“嗯,没事。”道丁的声音很温和,和他平日的那个冷硬的模样很不相符,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掏了五个铜子,塞到了胖农妇手里,“你是叫珍妮是吧?你丈夫是福伦?我认得你。这是给你的。以后呀,你要是再听说了什么有关安德烈的事,可以直接到我家里去找我。我还是会给你报酬的。这个安德烈,看来挺聪明的,如果他真的做出了什么很不得了的事,我愿意送他去德累斯顿去学习,也许以后他能做一个骑士老爷的管家呢,说不定还是贵族老爷的管家。不过,你不要告诉他,也不要到处去说,我们还是要看他自己最真实的本事,如果真的很不错,那他以后可就是要做老爷了!”
珍妮听得一愣一愣得,难道这个安德烈就真的这么有能耐?以后还有机会做老爷?!她对此有些怀疑,她可是见过安德烈发疯时的那个疯癫模样的,就像是恨不得把他自己的脑子给扯下来一样,有一次甚至用脑袋去撞墙。就这样的疯子也能够做老爷吗?
不过这是道丁老爷说的,珍妮又不敢怀疑。道丁老爷可是附近几十里第三有见识的人了,以前还和骑士老爷一起在外面当了二十多年的大官,连他都说这个安德烈很不得了,那么他可能是真的很不得了吧!珍妮很仔细地想了想这几年来做过的事,她也觉得这个安德烈可能真的挺厉害的。上次他卖掉了一百多斤麦子,买了两根牛筋,现在就做出了这个叫弩的东西,现在还连风狼都射死了。
那可是风狼哪!珍妮记得好几年前风狼吃掉了好几个在田间干活的农人,搞得大家都很害怕,一个个都不敢去山上砍柴火,连下地干活都要好几个人一起去。后来骑士老爷带着二十多个人去杀风狼,杀了四条风狼,把风狼敢到了大山里面,可是那一次也死了八九个人呢,连骑士老爷都受伤了,右边的耳朵少了半只。安德烈却可以做出来能杀风狼的弩,看来这个小子真的挺厉害的。
以后霍兰再去找莫妮卡一定不能再骂她了,还要叫她多多和这个安德烈说说话,最好就是处起好感来,以后要是安德烈喜欢上了她,把霍兰嫁给了安德烈,那以后安德烈要是出息了,他们福伦家不就也厉害起来了吗?就像骑士老爷家的柯蓝夫人那样。可是安德烈真的能做老爷吗?我一定要好好地看着他,把他做的事全告诉道丁老爷,道丁老爷那是个有本事的人,他一定能告诉我安德烈是不是能做老爷。
珍妮用她那不太灵光的脑袋想了好久,胖胖的脸蛋上眉毛都几乎完全拧到了一起,这才拿定了自己的小心思。她四处看了看,发现道丁老爷早就已经走远了,而她的那几个朋友还聚在远处说着话,旁边围着的妇人更多了,她们还不时地看一下这里。
“我一定不能告诉她们道丁老爷说的话,要是她们都看上了安德烈,叫自己的女儿来找安德烈,那就不好了!”珍妮深深地吸了几口气,这才向她的朋友们走过去。
“你们在说什么呢?这么高兴。露丝,你买了这么多东西呀?是不是今天的东西很便宜?”珍妮向一个手上提着一个挺大的牛皮子包裹的少妇问道。
“哪里呀,也还和以前一样。只是我家的索伦前天才发了八十个铜子,他要我把东西都买齐了,好准备过新年。省得到时候东西都会涨价呢!毕竟就要过年了,总要做件新衣裳吧!索伦倒是有骑士老爷发的制服,可我家还要再做四件呢!而且我妈妈说她从来没有吃过糖,我就买些糖回去给她和爸爸尝尝。”露丝有些得意得道。
露丝的丈夫索伦在骑士老爷家里做工,是个武士。她家里的收入也是最高的,相比起普通农夫家里一年才不过十个银币的收入,索伦每个月八十个铜子的收入让她可以好好的摆摆阔气。现在珍妮问起来,她自然要好好炫耀一下。她可是知道珍妮家是绝对舍不得买糖的。想起以前她还没嫁给索伦的时候,珍妮想让自己嫁给她的弟弟塔罗,可是在父母面前说了索伦好多坏话,让她和父母沤了好长时间的气。后来她那“笨得像头猪”(珍妮的原话)的索伦却被骑士老爷看上了,每个月都又两三个银币的收入,可比那个塔罗好太多了,这让露丝很得意。
“哎呀,你家的索伦可是有本事了!我记得以前他是五十个铜子,后来涨到了七十个铜子,现在又涨到了八十了,你家索伦可是真厉害!”一个面上有些菜色的农妇讨好的说着,她身上穿的衣裳明显比这几个人要差了些。
好几个人都连声符合,也不大顾及珍妮脸上的有些难堪的样子。
“索伦已经升官了,他现在是副队长,管着十个人呢!骑士老爷说他很…….勇武,叫他在努力些,以后就陪着鲁迪少爷去军队当官呢!”露丝更得意了,忍不住将索伦告诉她的话全说了出来。其实索伦也只是说有这个可能,毕竟在他的头上还有一个队长,虽然他的武艺是最强的,可队长并不比他差多少,而且队长还是柯蓝夫人的弟弟呢。
“啊!!”这几个农妇脸上的恭维之色更浓了,她们可都是知道以前道丁老爷也是丁克斯老爷家的武士,后来就是陪着骑士老爷一起去军队当官,回来后也就变成了丁克斯老爷家的管家老爷,难道以后索伦也会变成老爷?
珍妮有些不相信,的确,她是没想到笨笨的大个子索伦会成为丁克斯老爷家的武士,现在更是成了副队长,那可是官了。可是她不相信索伦以后也会成为管家老爷。想一想人家道丁老爷那是个多聪明多厉害的老爷,你露丝家里的那个笨大个是不可能变得多聪明的。索伦也想当老爷?永远也别想!
想起道丁老爷说的话,珍妮心里有些热。安德烈,那才是道丁老爷说过的会当老爷的呢!我可要把他抓住了,不能让他喜欢上了别人,一定要喜欢我家的霍兰。想到这里,珍妮脸上的难堪之色也慢慢消失了,她悄悄地挤出人堆,寻找起安德烈起来。——早上霍兰说过今天她会和莫妮卡、安德烈一起来,那么找到了霍兰和莫妮卡,也就找到了安德烈。
可是安德烈在哪里呢?他们来了没有?珍妮找了好一会,在这个小小的集市里仔细地看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他们。她心里的那股热乎劲也慢慢的消散了。也不急在这一会儿,反正时间还长着呢!道丁老爷叫她好好地看着安德烈,说他以后有可能会当老爷,可以没说他一下子就能变成老爷的。还不急,慢慢来就行了。珍妮想到这里,也不再找了,自己去买了要用的东西,自个儿回家去了。
其实安德烈他们来了也有一会了,只不过现在并不在集市的小广场上,而是在芒胡的商店的后院,正在和商人墨菲先生说着话。其实说话的也只有安德烈,其他几人都还是第一次坐在这么舒服的椅子上,面对着从未说过话的大人物(相对起这些乡民,墨菲已经是大人物了,仅次于骑士老爷的大人物),又听到了很惊人的消息,都有些急促不安,就连很少能喝到的蜜水都不像想象的那般美味了。
“墨菲先生,您说的这个要求我无法答复您!”一个长得很瘦弱的男孩摇了摇头,“其实我能够猎杀到这个风狼纯属偶然,它的速度太快了,如果它不是刚好凑到我的箭上来,我是不可能射得准的。风狼实在不是我可以对付的,而且它们都在深山里面,又是成群活动。您也看到了,我长得这个样子,一旦让风狼近了身,我只有死路一条。又怎么可能每次都能猎杀风狼呢?您说的价钱确实是很让我心动,只是我实在无法应承下来。”他坦然地向坐在对面的墨菲先生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墨菲先生点了点头,他也预料到了自己的提议会遭到拒绝。不过他真的有些好奇,这个瘦弱的小男孩,听说已经有十一岁了,实际上看起来不过才七八岁一样。其实自从上次安德烈突然卖掉麦子而预订了牛筋,他就对这个小男孩有些好奇,也安排芒胡和另一个眼线打探这个小男孩的相关消息。
早产儿,他体弱的母亲才怀了他七个月左右就早产了,而后就一直缠mian病榻,在他还未满一岁时就去世了。而这个幸运的小男孩倒是大难不死,虽然一直病怏怏的,可是却依然顽强的活了下来,只不过有一个头痛的毛病,一旦发作起来就像疯癫了一般。
今年春天,在和他父亲、姐姐一起去山上砍伐柴火时被魔猪袭击,他的父亲引开了魔猪,自己被杀死了,而这姐弟两则幸运的活了下来。不过这小男孩也受了很重的伤,也没有怎么治疗,不过就是吃了一点不知道有没有用的草药罢了,却又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姐弟两操持着疲困的家,倒也坚持了下来。而且安德烈的头痛病似乎也慢慢痊愈了,再也没有疯癫过。而且近半年来也做了几次惊人之举,倒是让他家也慢慢回复了生气,起码不用担心吃饭的问题了。现在居然自制了威力强大的弩弓,连风狼都能够射杀,实在是有些出人意料了。
“难道这个小子是受上天的眷顾的吗?受了如此多的苦难,却总能够活下来。而且现在也越活越好了,居然可以做到这一步。他是怎么制造出弩弓的呢?威力还是这么的大?”
风狼的厉害墨菲清楚得很。即便是一个训练有素的预备骑士也不见得能够杀死风狼,也很少听说有哪些猎人能够猎杀风狼的,有弩弓也一样。只有拥有斗气的正式骑士才能够在老练猎人的配合下猎杀风狼。风狼的魔晶、皮毛的价格虽然不是很高,却也不低,相对起那些土里刨食的乡民来说,这两个金币又一百个铜子(一千九百个铜子)绝对是一笔大款项了。
可是这个穿着破旧的有些宽大的麻布衣裳,看起来很平常的小男孩却并没有多么激动,亮晶晶的眼睛里仍然是很平静的样子。他也完全没有要将钱储存起来的样子,反而立刻又花费了一千二百个铜子,购买了两根备用的牛筋,预订了制作弩弓的专用铁条,甚至还想购买书籍。只不过因为价格过高而且没有存货这才作罢!
而且墨菲注意到,在这个安德烈大手大脚的花去这一笔数目不小的钱之时,他的姐姐的脸上尽管是一幅极为心痛的模样,却也没有出声反对。显然她对于这个弟弟是很信服的。联系到前次他卖掉了麦子的事情,看来他们家里的事情全都由这个小男孩做主。
这是一个乡下的小子做的事吗?一个从来没有读过书籍,连字都不认识的农民的儿子居然想购买书籍,要拜芒胡为师学习文字。
——这实在是一个很神奇的小子!
见多识广的墨菲给安德烈下了一个很高的评价,在亲自将安德烈四人送出门之后,墨菲在一份羊皮卷上写下了一份很清晰地文字。
“芒胡,你要好好地教导这个安德烈!就把他当做自己的弟子来教,我想他将来一定会有一番成就,而且肯定远在我之上!”



虽然此时时间已过正午,但集市的广场上仍然是熙熙攘攘的,男人、女人的一大堆,尤其是芒胡的小店前更是有着百十个农人在围着一长溜的小摊在挑拣、谈论着货物,看到商人墨菲先生亲自送了这几个小孩子出来,还满脸都是亲热温暖的笑容,这让看到的人都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的记忆里,墨菲先生一直都是很亲近的,不管是谁,总是笑脸相对,但也从来没见到他对几个小孩子这样客气的。一时间大伙都纷纷议论起来,更是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这几个怎么看都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小孩子,认识瓦伦村的“疯小子”安德烈更是向身边的听众叨唠着这个瘦小的男孩这几个月来的惊人举动。
“他一个人就敢进山去抓风兔。。。。。。”
“他上次卖了一百多斤麦子,买了两根牛筋。。。。。。”
“牛筋这么贵呀?他买牛筋做什么。。。。”
小广场上更嘈杂了,巨大的声浪吵得人有些头昏,那些好奇的目光更是到处都是,这更让莫妮卡她们三人浑身不自在,就连安德烈都觉得有些受不了了。
虽然墨菲先生的仆役们在看到自家主人的亲热之举后对他们都挺热情,但安德烈他们还是很快的买了自己所需的一些小东西,快速的穿出人群,踏上了回村的路,将吵闹的声浪抛在了身后。
今天买到了备用的牛筋,有预订了更适合做弩弓的铁条,安德烈已经觉得挺满意,至于从此以后能够开始学习认字,那更是巨大的惊喜。
书籍的价格实在是太高。远远超过了安德烈的想象。据墨菲先生所说,最便宜的书籍也不是他此刻可以拥有的,得大约是和它同等重量的银币的两到三倍才能买到,记载系统的知识的书籍就更不是现在的他能够奢望的。
墨菲先生不可能会贩运书籍到这个小小的骑士领里来卖,毕竟这个骑士领里能认字的人屈指可数,也没有地方去卖书。墨菲先生说,买书得到德累斯顿城去买,但如果安德烈出得起价钱的话,他可以帮忙让家族的商会特地帮他捎带书籍过来。
没有买到书籍,——想来在未来挺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别想拥有一本自己的书籍,但是墨菲先生答应让他以后每五天就可以道芒胡店主这里学习一个下午,付出的学费远低于他的预计,这让安德烈感到非常非常惊喜。他原先可是还想着问芒胡店主能不能分期付款呢,如果这个世界也是一次性支付的话,那他可完全拿不出足够的钱币。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墨菲先生这样热心,安德烈也能够猜出几分理由。大概是因为他猎杀到了风狼的原因,墨菲先生想得到那只弩弓,只是他没有直接提出来,安德烈也乐得暂时装糊涂,先拖延一段时间,而且他自己也担心那简陋的弩弓不能让墨菲先生满意。
安德烈清楚地记得墨菲先生听到他说他用自制的弩弓射杀了风狼时眼中冒出的炽烈的光芒,虽然他随后竭力平复了心情,摆出一幅不大在意的模样,但是感觉敏锐的安德烈还是发觉了他一直都处于很兴奋的状态,那么他所想的自然就是自己的弩弓。
其实那一次能射死风狼也是有些奇怪的,安德烈到现在也都还没完全想出个通透。他原本就没有打过风狼的主义,他制作弩弓乃是为了更好的猎杀风兔,顺带着猎杀个大多肉的魔猪。
那天晚上,他在刚开始看到那只山岗上落单的风狼时,并没有想过要去惹这种凶名在外的的魔兽,只是没想到那只风狼却很快发现了他们,并主动发起了进攻。风狼跑动起来时快如不行,比摩托车还要快上许多,又在树木间时出时末,他瞄都瞄不准,更不要说能射中它了。安德烈一直都握着弩弓却找不到发射的机会,也不敢发射,毕竟只有一只弩箭了,机会只有一次。那只风狼几秒钟之间就跑到了跟前,安德烈当时紧张的手心都出了好多的汗,几乎连弩弓的扳机都握不住了。当那只风狼朝着他们扑来时他也紧张的脑中一片浆糊,只觉得非常得不甘心,然后脑中晕了一下,弩箭也不知不觉中射了出去,等到他回过神来时风浪已经倒毙在面前,脑门上深深地插着一支弩箭,地上流了好大一滩的血。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奇迹般的射中了这只倒霉的风狼,他也有些揣度,只是都没有验证过,到现在还无法确认。
难道是传说中的精神力?
作为一个不时地会在网上厮混的网民,也看过几本玄幻小说的安德烈自然知道这个被吹嘘得很厉害的东东。实际上佛家道家早就注意到了这种意念之力。他坚持了两年的禅定,也隐隐约约的摸到了意念之力的边。在穿越到了异世界之后他更是发现自己的禅定有了长足的进步,竟然能够凭借意念之力感悟身周一米之内的所有情况,比用眼睛看还要好上许多。
可是那次即便是他在危机之下爆发了,能够用精神力搞死(或搞晕)了那只倒霉的风狼,可他记得风狼的毙命之处离他足有三四米远,他的精神力居然能够隔着这么远都能伤敌?那也太扯了!
不过安德烈这几天已经确定了精神力的用处,更为自己的这个神秘武器感到非常高兴。尚未享受过什么盛世的美好生活就不幸横死,穿越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异世界,这已经是够憋屈的了,更别说他一没生于大贵族之家,从小就有漂亮的小侍女可以玩萝莉养成,二没大魔导师或是什么剑圣来哭着喊着要收他为徒,就连个没落贵族都没他的份,直接就重生在了一个山区的普通农民家里。
对于重生做农民,他也并没有特别抱怨,前世他的祖祖辈辈都是农民,他的父母对他都很好,每每有个天气变化的就会打电话来叮嘱他注意身体,莫要伤风感冒,父母的关怀每次都让独自在外地闯荡的他感动得鼻头发酸。可是,重生在异世界之后这个遭遇也未免太惨了些。
自己是个早产儿,先天就不足,后天更没有什么良好的营养来补充一下。从小就一直生病,十一岁的男孩子瘦弱的就像是七八岁一样,而且现在安德烈还确定自个的脑袋中长了一个肿瘤,常常头痛得厉害。母亲在他还未满一岁时就去世了,在安德烈这个新身体的记忆里就没有什么关于母亲的内容;父亲也在安德烈穿越之前就不幸被魔猪杀死了。这一切简直就是惨、很惨、非常惨!
可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是非常怕死的,安德烈实在是不想猜重生一次就又告别人世,他可不能确定自己还有没有第三次的人生可以重新来过。而且有个非常关怀他的温柔的姐姐,这对他也是个极大的安慰,上一辈子他是哥哥,但他自认为对妹妹的关心实在是有些不够;这一辈子他能够有个这么关心自己的姐姐,虽然家里穷得连老鼠都不愿意来光顾,但他还是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和渴望。
当然,老天还是给了他一个补偿。重生之后的安德烈发现自己的禅定有了长足的进步,可以随时处于一个冷静的思维之中,而且他的脑子也比以前好用的多了,思维敏捷灵活,最最重要的是,他发现自己能够过目不忘,记忆力好得出奇。
病愈之后,安德烈不过是将自己前世的经验使用了一部分,他和姐姐就从此摆脱了饿肚子的生活(其实是莫妮卡挨饿,她总是将仅有的少许粮食留给弟弟),还能够每天吃上肉,尽管没有什么合适的调料,风兔肉的味道并不怎样,但莫妮卡已经很满意了,安德烈注意到,莫妮卡的眼中常常闪耀着小星星,崇拜的目光毫不掩饰。
莫妮卡崇拜安德烈的理由实在是太多了,让姐弟两不再挨饿,会做很神奇的弩,会讲很有趣也很有意思的故事,而且每天都不重复,再比如今天,他们就吃上了甜甜的糖!
走在回家的路上,几个人都一时没有说话,他们在忙着舔那甜甜的让舌头都要融化的小小的方糖,一边想着今天的事。今天发生的事情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一时还沉浸在震惊之中,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安德烈,那么你以后就要常常跑这里来向芒胡大叔学。。。。。。学习喽?”虽然“学习”这个词从来没有听说过,但莫妮卡还是记住了,毕竟她已经习惯了自个弟弟这大半年来突然冒出来的许多古怪词语,刚刚听到的这个词虽然也很陌生,但她还是成功地记住了。
莫妮卡很高兴,在她所知道的人里面,也只有骑士老爷一家和墨菲先生是认字的,就是墨菲先生的手下也不是每个都能认字的呢!在莫妮卡看来,能够认字的那都是老爷,都是大人物,若是自家的弟弟也能够认字,以后就有机会做老爷。要是弟弟成了老爷,那可就好了。那样安德烈就不用再在田地里辛苦的劳作,那繁重的田间农活实在不是弟弟那瘦小的身子能做得了的。想起安德烈好几次在地里累得晕倒过去,常常每次一回家还没有吃饭就累得睡着了,莫妮卡高兴中又有些心痛。
听到莫妮卡的问题,霍兰和另一个大个子男孩也都紧紧地盯着安德烈,等待着他的回答,甚至连手上的糖块都忘记了。
“是啊!”安德烈肯定的点了点头,“要是我认了字,我也会教你们的,只要你们愿意学。”
“当然愿意,安德烈,谢谢你!”霍兰和大个子男孩都没想到安德烈会这样说,在他们的意识里,认字是很遥远的事,只有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才能做的事,现在安德烈却告诉他们以后他们也能认字,这让他们如何不喜惊望外。
莫妮卡脸上悄悄变了颜色,她将右手提着的东西也用左手提着,伸出手去挽住了安德烈的肩膀,“安德烈,那样行吗?墨菲先生可是只说了让芒胡大叔教你呢,他可没说我们也可以认字。要是被他知道了,那你可怎么办呀?”
莫妮卡这句话一出,霍兰他们也都有些失望,他们也都知道认字的机会很难得,不过,要是因为这事让安德烈不能再认字的话,他们也不会跟着安德烈学认字的。
听了莫妮卡的话,安德烈也皱了皱眉头。只有这么一点点人是学过文字的,那么是不是真的有什么避讳呢?
“应该没什么吧,你可是我姐姐,我学到了什么,我自然就会教给你什么,我们可是姐弟俩呀!”安德烈将莫妮卡那粗糙而瘦小的小手握在了手里,用力捏了捏。他又对有些失望又满脸渴求之色的霍兰和大个子男孩道:“霍兰,坦比克,你们也不要失望,等我开始学习认字之后,我就问一问芒胡大叔,看看你们能不能也学习认字。要是他也答应的话,我就会教你们的。如果他不答应,那我也没办法了!”
“不过,就算他答应了,我也不可能每天都来教你们的,你们也不可能每天来学认字,大家都要干活。你们就再干完活之后来我家学认字好了。跟我姐姐学。”
安德烈打定主意,即便真的有什么避讳,他也要给这两人接受教育的机会,毕竟不管他以后会做什么,但想要过得好的话,手上没有几个合用的人才是不行的。他也不知道自己以后能不能招到人才,但现在自己有个从小养成人才的机会,那怎么能放过呢!何况这样的手下的忠心那可要放心多了。
其实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忌讳,不然墨菲先生也不会那么干脆的就让芒胡店主教他认字了,安德烈还没有自恋到那个地步,以为别人缺了自己就玩不转了,硬要冒着危险培养自己。
而且从墨菲先生的所作所为来看,他可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呢。要是在前世,说不得就是那个大公司的老板,不是他一个平平常常的打工仔能够够得上的。
“好啊,莫妮卡,你可是安德烈的姐姐呢,以后可以每天都和安德烈学认字呢。我和坦比克就比不上你了,不过我也会常常来找你的,只要我做完了家里的活就过来找你们。”霍兰很有些羡慕莫妮卡。自从安德烈病好之后他就慢慢地变了,不再像过去那样经常疯疯癫癫,浑身脏兮兮的,也不再那样喜怒无常了,反而变得好玩起来,能够将一些很奇怪却又很好听的故事。
虽然霍兰和坦比克经常听的都是莫妮卡转述的故事,和安德烈的原版稍有差别,但是他们仍然被故事给深深地吸引住了,让他们每天都觉得心里痒痒的,想到莫妮卡家里来听她讲故事。安德烈真的好厉害呀,他怎么知道那么多的事情呢?!莫妮卡能够每天晚上都听安德烈讲故事,实在是太幸福了!
“安德烈,你教了我坦比克认字,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以后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就是再陪你到大山里面去,我都陪你去!”坦比克认真的看着安德烈,他的声音虽然很稚嫩,也有些变声期的男孩的尖锐,却非常坚定,三人都听出了他的决心。
“坦比克,你不怕风狼啦?不是说你上次被风狼吓得尿了裤子么?”霍兰有些揶揄的问道,忍不住“咯咯”的笑了几声。
安德烈和莫妮卡也都有些忍俊不住,嘴角弯起了弧度,也都有些好奇的看着坦比克。
坦比克胀红了脸,他“呼哧”、“呼哧”地喘了几口粗气,粗声道:“是,我上次是吓得尿了裤子!你不知道,那风狼跑起来比风还快,才看着它在山岗上,一呼儿就到了面前,那嘴巴大得可以吞下我的脑袋,牙齿白得在月光下都吓人得很,它一口咬过来,我马上就吓晕过去了,尿了裤子还是我醒过来之后才知道的。这也怪不得我丢人啊!我爸妈还都和我说过,前几年骑士老爷带着二十多人进山猎杀风狼,还死了还几个人呢,朱莉的爸爸不就是那次被风狼咬死了嘛!不过,现在我知道了,安德烈也是很厉害的,只比骑士老爷差一点点(他用小指比划了一下),他一个人就射死了风狼,下次我们再进山去,就算碰到了风狼,我也不怕了,有安德烈在身边,我们都拿着弩,风狼来了也只有被射死的命!我再笨也总能学会用弩吧?!我还害怕什么呢!”
看到坦比克稚嫩却坚定的小脸,安德烈笑道:“谢谢你,坦比克。不过你也不用怕,我们以后不会再去里面去了。上次碰到风狼实在是太危险了,那时候我也差点吓坏了,现在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射死了它呢!下次可不知道还有没有这样的好运,我是不愿再拿自己的小命去冒险了。以后啊,我们就专门杀风兔,风兔肉也挺不错的呢!”
想起风兔肉的美味,三人都忽然感觉嘴里又湿润了,又舔了舔甜甜的方糖,开心的笑起来。
回到了家中,才刚过正午,莫妮卡连忙开始做午饭,其实就是薯根煮红米饭,菜是黄豆焖风兔肉。很简单的伙食,却已经让莫妮卡很满意了,虽然不能吃面包,但是毕竟每天都能吃肉呀,这在以前可是很难得吃到的呢!这都是能干的弟弟带来的改变,只是可惜了爸爸,没有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吃过了午饭,围着火塘,莫妮卡拿起了请骑士老爷田庄里的工匠硝制过的几块风兔皮,准备给弟弟做一件衣裳。寒季来了,安德烈又经常晚上出去打猎,这让莫妮卡很担心他的身体会给冻坏了,早在几个月前就想着要给他做套皮衣,只不过以前安德烈总是把风兔皮拿去卖了换生活用品,甚至还给她买了几块布料做衣裳,这让莫妮卡高兴之余更有些担心。那些麻布做的衣服可不大保暖,快到寒季之时晚上就已经挺冷的了,想到安德烈的身体莫妮卡担忧了好久,现在终于能给弟弟做件皮衣,莫妮卡很高兴。
莫妮卡前些天已经很仔细的给弟弟量过了身材,也考虑到了弟弟最近几个月来长高了一截,特意把衣服做得大一些,好让弟弟能让多穿几年。她也没有过多的关注正在看着火塘里的火沉思的安德烈,自顾自的埋头做着针线。只是大半个下午过去了,安德烈还是一动不动,仍然在盯着那不时地扑闪晃动的火苗,一句话也没说,连动都没动一下,这让她有些担心。
“安德烈,为什么不说话呢?是不是头又痛了?”莫妮卡关切地看着安德烈,焦急的问他,却也没有贸然的伸手去打扰他。安德烈已经几次认真的叮嘱她,叫她莫要他思考的时候打扰了他。
安德烈闻言,轻轻摇了摇头,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我没事,姐你不用担心。我不是告诉你了嘛,我的头痛已经不大厉害了,完全忍耐得住,而且我现在也不像以前那样的经常头痛了,早就没什么了。呵呵!”安德烈忍不住轻笑了几声,“其实,我现在高兴着呢!”
安德烈没说他为什么会高兴,莫妮卡也就没问。不过看到安德烈满脸的喜色,她也很高兴。在弟弟的而头上吻了一下,莫妮卡轻轻地哼着小调去割梁上挂着的风兔肉准备做晚饭,小调中还不时地出现几句弟弟教她的很好听的叫做“流行歌曲”的调子。
安德烈闭上了双眼,努力地集中全部精神,忽然展开眼,淡蓝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银光,火塘里的火焰猛地一闪,就像是凭空一道狂风吹过。火焰立刻又恢复了平静,只是那后面的火塘壁上却出现了一道小小的碗口大小的凹痕,就像是被人用小锤子砸了一下。
莫妮卡注意到了这火光的忽然变化,她知道自家的房子虽然很低矮简陋,却被勤快的父亲修缮的很完好,是不会透进什么风来的。她回头看了一眼火塘,黄色的火焰仍然在轻轻地跳跃着,暖暖的,让人看着都觉得舒服。
她心里也是暖暖的,有弟弟在,莫妮卡对未来很有信心!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名言是几百年前的英国先贤培根说的。只是在从象牙塔中走出,逐渐开始面对社会后,许多人都会面对一个让人很尴尬的境地:在这个社会上,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好像一点也不值钱。许多人不知道是知识真的不值钱了,还是自己没有学到真正的知识,他们都迷惘了。那个时候的安德烈也是其中一员,有一段时间甚至觉得自己白读了五年大学。不过他现在却深深地为自己缺少知识而遗憾,幸运的是,不久之后他就能够开始学习这个世界的文字,那也就能够开始学习这个世界的知识了。在这个世界,知识可是真正的力量。
“知识就是力量”,安德烈在嘴里喃喃了几句。在寒冷的雪地里待了小半夜,几乎要冻僵的安德烈深刻地认识到,先贤的这句话可不是白说的。要是他知道风兔、魔猪的生活习惯,那么他也就不会常常空手而归,他下的陷阱现在已经很少能套住风兔了,看来这个世界的兔子要更聪明,毕竟人家也是魔兽,虽然只能够放出那种杀伤力不大的风刃(安德烈觉得那还不如说是“风棍”),连厚点的衣服都无法刺穿,速度也不快,但若是被击中了也得受伤。至于魔猪,那他就更不知道该怎么去捕捉了。
安德烈见过一两个猎人扛着死去的魔猪贩卖给商人墨菲,价格都不低,虽然没法子和风狼比,但也比风兔要高多了。只是他开始打猎这半年来只见过一次魔猪,那一次还是一个小小的魔猪家族,有足足七八只魔猪。他安德烈早已经从姐姐嘴里知道,那从未见过面的父亲就是死在了魔猪的脚下,他引开了魔猪,用自己的牺牲换来了儿女的生存机会。在那一次遭遇中原来的那个“安德烈”还是被一头魔猪撞伤,这才有了他的穿越重生。
听姐姐莫妮卡的描述,这些魔猪不仅性情凶悍,还能发出碗大的土球,厉害得很,就是好些个男人一起上山砍柴火时碰到了魔猪都是避得远远地,完全不敢招惹。遇到那七八只魔猪时安德烈可着实有些吓住了,他极力地把身子紧紧的贴在草丛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这些比野猪还要凶悍许多的魔猪收去了他的小命。
上一辈子小时候他可就听说过多次野猪伤人事件,后来甚至听说在东北野猪是连老虎都不愿去招惹的猛兽。到了这一世,安德烈对能发出土球的魔猪就更是畏惧了。直到请教了好几个猎人,对魔猪的生活习性有所了解之后,他才开始打上了这些山中猛兽的主意。自制弩弓,就是为了猎杀魔猪。只不过,在他认为有魔猪出现的地方连续几个晚上都扑空了,白白让坦比克陪他一起冻了好几个晚上,最后却有一只倒霉的风狼成了弩弓的第一个战利品,倒是完全的意外之得。
虽然前世他的家乡常有野猪出没,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就连他们村子附近都常有野猪光顾,但对于野猪,他了解的很少,只知道野猪喜欢晚上出来拱地;到了这个世界,对于魔猪,他知道的就更少了,仅限于附近农人们的只言片语,还是这段时间来特意向那些猎杀到了魔猪的猎人们请教,这才知道了一些魔猪的活动规律。就凭这些东西,加上一张他自制的弩弓,他就有了向魔猪动手的底气。
这不得不让安德烈感叹,在这个知识都被上层阶级垄断的年代,知识就是真正的力量,巨大的无法抵御的力量。这让安德烈更加坚定了要掌握知识的决心,作为一个重生者,先天就具有了别人所没有的巨大优势,但他若是不想庸庸碌碌的过完这一生,想让姐姐过上幸福的生活,他就必须要学得这个世界的系统知识,这也才让他有机会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出来。
大约凌晨两点到三点钟的时候,安德烈醒了过来。现在是夜里最冷的时候,薄薄的两层毯子盖在身上感觉还是有些冷,远远没有前世的棉被来的暖和。可直到现在他就没听说过谁家里用棉被的,大家都用的毯子,有条件的用毛毯,像他们这样穷些的就用厚点的布毯子,听说有些家里赤贫的连毯子都没有,就只有睡在干茅草床上硬捱呢。
“记的是《狼图腾》里说狼皮最暖和,比狗皮还要暖和的多,想来这风狼皮也是很暖和的,不然也值不了七百个铜子,下次若是有机会再搞到风狼,这皮子一定要留下来当被子,不然冻都能能把人冻死了。这才是寒季刚开始,以后才是真正的冷呢!”
在前世他虽然也不喜欢冬天,却没有这样怕冷过,想来应该是这幅瘦弱的身体的缘故,特别的耐不住寒冷,虽然这几个月来他的身体已经逐渐好转,但是离那些健壮的农夫们还差得远,就是姐姐莫妮卡都比他耐寒多了。把头伸出毯子才一会,脸上就有些冰凉,这就更衬托的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的莫妮卡的身子特别温暖,让他很是依恋,舍不得起床。寒季到来以后,随着天气一天天变得越来越冷,他也觉得每天晚上从姐姐温暖的怀中离开也需要更多的意志力了。
但是不起来是不行的,或许现在坦比克正在朝他家走过来,就等着他一起出发呢。安德烈轻轻地挪开了姐姐抱着自己的手,悄悄地下了床,但还是惊醒了莫妮卡。
“安德烈,你就要进山去了吗?”
房间里很暗,但安德烈还是看的很清楚,黑暗中莫妮卡的蓝色的眸子闪闪发光,正在关切的望着自己。或许是因为强大的精神力的缘故,黑暗对他的视力影响很小,不说视如白昼,但他在黑夜里看东西也能看的很清楚,再加上他现在那有些变态的记忆力,在夜里进山他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难处。
“嗯,现在还早,你再睡一觉吧。没事的,我带上了弩箭的。”安德烈捏了捏姐姐的手,再替她摁了摁毯子,拿起两只弩弓挂在腰上,再把装弩箭的袋子斜背在肩上,从锅里拿了两个煮熟了的薯根揣进兜里,又看了眼黑暗中姐姐那闪闪发光的眸子,出屋去了。
寂静的黑夜里靴子走在冻得硬实的地面上的“咯”、“咯”的声音渐渐远去了,然后就听到了几声狗叫声,但也很快又沉静下去,黑暗中又一切都回复了寂静。
莫妮卡没有再睡着,她仍然睁着眼睛看着门的方向,虽然黑暗中她其实什么都看不见。她很担心安德烈会遇到什么危险。
几个月前,安德烈不过是在傍晚时去山上制作陷阱,捕捉风兔,再第二天早起去解开陷阱,她就已经很担心了。虽然安德烈说他没什么危险,但那毕竟是风兔呀,从小到大,她还是听说过几次风兔伤人的故事的。而且山上也不只有风兔,还有魔猪、风狼,这些凶猛危险的魔兽都喜欢晚上出来找食吃,也许哪一天弟弟就会碰上了呢。他又是那么小,已经十一岁了,却还比那些八九岁的男孩还要瘦小些。而且好几次安德烈都带着几块乌青回来,明显是被风兔给伤着了,这让她怎么能够不担心?
莫妮卡好些次要陪安德烈一起去,但弟弟总是不肯,他又特别厉害,每次她想偷偷跟去都立刻被安德烈发觉了,几次过后她也只有乖乖的坐在家里等待,为他提心吊胆,牵肠挂肚。后来坦比克也开始和弟弟一起去下套子,有了个子高大,比牛犊子还要健壮,特别会打架的坦比克陪着,她的担忧才少了那么一点点,但还是怕得厉害。
好几次,莫妮卡都看到安德烈向那些扛着魔猪来卖的猎人大叔询问,问些和魔猪有关的事,她就开始了新的恐惧。她也知道,弟弟现在变得很厉害了,比那些猎人大叔厉害。从弟弟讲的那些奇怪而有意思的故事就知道,弟弟现在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弟弟,她的那个仍然瘦瘦小小的安德烈有了很厉害的本事,再看到安德烈连那个“弩”都能做出来,莫妮卡也对弟弟非常崇拜。可是,她还是很担心。那毕竟是魔猪呀,就连爸爸都是被魔猪杀了呢,安德烈要是真的遇到了魔猪,那他能用弩射死魔猪吗?都说魔猪喜欢好几只在一起,爸爸那次也是五六只魔猪一起来的,那安德烈只靠两只弩能射死全部的魔猪吗?虽然安德烈说的信心满满,可莫妮卡还是觉得心里一点底都没有,空空落落的,很难受。
“要是你真的碰到了魔猪,碰到了风狼,弟,你可千万别逞强,我不要什么风狼、魔猪,也不要什么金币、银币,我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回来!爸爸,妈妈,你们可要保佑弟弟!”
看着黑暗中隐隐约约的爸爸妈妈的模糊的脸,莫妮卡觉得鼻头发酸,蓝色的天空般纯净的眼睛里飘起了水雾。
“坦比克,这边走,小心些,这里有颗野柚树,别给刺着了。”
安德烈一边给坦比克提着醒,一边不时的观察着四周,看看会不会突然遇到什么猛兽。
今天晚上没有月亮,虽然他看的也不远,但黑暗对野兽的限制更大,相对来说还是他更占便宜。这段时间正是野兽们长膘的最后时刻,再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下大雪了,那时候它们再想找到食物可就困难了,安德烈相信它们会趁着这最后的机会大吃特吃,就算夜再黑些都会出来找食。
坦比克小心翼翼的跟着安德烈步伐,倒也走得不慢。他对安德烈能够在黑暗里看清山路已经一点都不奇怪了,安德烈的种种神奇现在在他看来都很自然,因为他已经完全肯定,安德烈就是他说的故事的“天才”,无论有什么厉害的本事那都是应该的,因为安德烈是天才。
只是安德烈不许他和别人说安德烈的各种厉害的本事,就连告诉父母兄弟都不许,这让他有些郁闷,但他还是忍耐住了,虽然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要忍耐不住了。他答应过安德烈不告诉别人,那就不告诉别人,安德烈说这是“男子汉千金一诺”,他坦比克也是一个男子汉了,像故事里说的那样的男子汉。
今天可以碰到魔猪吗?会碰到风狼吗?是不是还是打几只风兔回去?坦比克很想问安德烈,但他还是忍了下来,因为安德烈已经放慢了步子,走几步就仔细地四处张望。坦比克知道,他们现在已经到了栎树林里的边缘,这里是魔猪最喜欢出现的地方,这里有它们最喜欢的橡子。坦比克已经看到了一棵棵模糊的栎树。
黑暗里一棵棵栎树看起来都是奇形怪状的,就像是爸妈讲的故事里的那些妖魔鬼怪一样,但是现在的坦比克已经一点都不害怕了。此刻他只怕脚下踩到枯枝发出的“咔嚓”、“咔嚓”声会被魔猪听到,要是吓跑了魔猪那就可惜了,那样又要白跑一趟了。
至于魔猪可能会像他们进攻,坦比克一点都不担心,有安德烈在,几只魔猪又有什么好怕的。
“今天运气不错,真的碰到了魔猪,还是一只落单的魔猪。”
安德烈忽然拉住了坦比克的衣襟,用力扯了扯,轻声说道,然后两人就不再往前走,免得走路时发出的声音惊醒了那只正在一处小坡前激情地拱着地的魔猪。
这只魔猪比他看过的那几头被猎人猎杀的魔猪还要大些,都和安德烈记忆中的家猪差不多大了。
坦比克并没有看到什么魔猪,但这一静下来,他也听到了轻轻地“哼哧”、“哼哧”的声音,看来这头魔猪离他们并不远。
“今天真的可以杀一头魔猪了,幸好,没有再碰到风狼!”虽然坦比克已经很努力地驱逐了心中对凶恶的风狼的恐惧,而安德烈一举射死风狼也给了他许多勇气,但今天没有碰到风狼,他还是不自觉的松了一口气。
取下弩弓,装上了弩箭,安德烈递给了坦比克一只,“待会记得帮我上箭。”他将装弩箭的袋子交给大个子,袋里装着四只装上了铁箭头的弩箭,理论上总共有六次机会,不过他自然希望能一击奏效。
安德烈稳稳地端着弩弓比划了好一会,摇摇头又放下了。
“这里有点远,没把握。坦比克,我们再走近一点。”安德烈在坦比克耳边低声道。
大个子点了点头,安德烈怎么说,他就怎么做,但是安德烈这幅小心翼翼的模样还是感染了他,让他觉得自己有些想要撒一股尿,忍了忍,坦比克又将这股突然到来的尿意忍了下去。
“魔猪看得不远,不过它们的耳朵厉害,在挺远的地方就能听到人的动静,我觉得他们能听到一百五十多步那么远。在上风的时候能听得更远。”这是一个猎人告诉他的,但是安德烈觉得有些不对,现在他们离这只魔猪还不到八十步,可是它显然没有发现有两个对它不怀好意的家伙,仍然在欢快地拱着地,地上已经被它拱出一个小坑。
“公猪嘴边长着两颗牙,那牙齿挺长,锋利得很,不比刀子差,可要千万小心了,莫被它顶到了,那可是能破开肚子的,衣服一点都挡不住。”
在那头魔猪抬起来猪头四处张望的时候,安德烈看到了猪头面对他们的那颗在黑暗中显得惨白的锐利獠牙,确实是挺长的,就像是长在嘴边的锋利匕首,若是被它挂到了,恐怕要开膛破肚。
两人没有直接朝着魔猪走,而是逆着寒冷的山风从侧面向靠近魔猪的一个小土坡走去,他们在下风处,想来那头魔猪也听不到他们极力放轻的脚步声。
“也奇怪,那魔猪为什么这么喜欢拱地呢?这里又没有什么草,它能从地里拱到草根么?”在小土坡上可以看到那头魔猪还在拱着那个小坑,可是那里没长什么草啊,不都说魔猪喜欢拱草根吃吗,这头公猪在干什么?
安德烈想了一会,还是弄不懂这头魔猪在干什么,但他知道这些只知道依照本能做事的动物们绝不会做些没有意义的事情,显然它是在地里寻找食物,看来魔猪也不是只吃草和橡子的。
聚精会神地瞄了好一会,安德烈稳稳地扣下了扳机,弩箭在黑暗中闪电般飞出,瞬间就没入了那头公猪的脑袋。这头倒霉的公猪呆滞了一会,连半个猪头都还埋在小土坑里没有抬起一下,就“砰”的一声轻响,摔倒了地上,显然已经毙命了。
“安德烈,射中了么?”听到声音,坦比克也大约猜得到是魔猪死去摔在地上的声音,虽然安德烈叮嘱过他在山上尽量少说话,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嗯,别说话,小心引来风狼。我们再看一下,要是还有别的魔猪,我们就再杀几头。”第一次就轻松得手,这让安德烈心气高涨,本来不打算去招惹魔猪群的,现在他也忍不住有些跃跃欲试。
“弩弓的威力确实不是盖得。舒东坡,谢谢你小子了!”
舒东坡是他前世的大学同学,爱好兵器的他拥有一把真正的军用弩弓,也曾经在全寝室的室友面前演示过如何组装军用弩弓。多年过去,安德烈本已遗忘了弩弓的构造,但重生以后前世的记忆却变得极为清晰,那只他当年羡慕不已的弩弓在他的脑海里清清楚楚,这才有了他现在的这两支威力不俗的简易弩弓。
果然还有别的魔猪,数量还不少,四大三小,足足有七头,而且离他们不远,就在那头魔猪下方大约五十米左右的小山谷里,都正在那里埋头找食,还不时地欢快的“哼哼”几声,吃得不亦乐乎,看来是那里有很多的橡子。
这么多头魔猪,安德烈自然不会利欲熏心要去干傻事,现在老实点把这头死去的魔猪拖下山就是很大的收获了。不过他也有些奇怪,这么近的距离,这头公猪倒地的声音也不算小了,又是在这样寂静的山林里,它们都没有要过来看看的迹象,这让安德烈有些怀疑那个猎人说的话,但他也知道人家没有骗他的必要,毕竟他也是送过一些礼物的呢,应该是那些猎人自己都搞错了。
魔猪的听力恐怕没有那么厉害,那它们又是靠什么来发觉一百多米远的猎人的呢?耳朵不行,眼睛也不行,那么是鼻子吗?不大像,魔猪的鼻子看起来是挺大,但是它们整天都在拱地,这鼻子又怎么灵敏的起来?魔猪可不是狗啊。
看来那些猎人只靠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祖先相传的经验得到的知识也不一定对,还要他自己去分辨真假。实践出真知,以后再听到了、学到了什么东西也不能随便相信,得有自己的思考、实践才行,要是随随便便的相信别人说的话,相信书上的东西,恐怕有一天会把自己的小命搭进去。这一点一定要时刻牢记。
两人悄悄地拖着这头差不多有两百斤的公猪往来路走,其实主要是坦比克在用力,瘦弱的安德烈只不过是尽力搭把手罢了。看到坦比克小臂上健壮的肌肉,和他那连衣裳都遮掩不住的块块坟起,安德烈很羡慕,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能长得像大个子这般高大健壮。不过这辈子恐怕是没有什么机会了,他也知道作为先天不足早产儿,又耽误了这么多年,自己以后能长得和正常人一般高大就算不错了。想到这一点,他觉得有些遗憾。即便是他早就明了,高大强壮其实不能代表力量的强大,但作为一个男人,谁不希望自己长得更高大一些,更健壮一些呢。
走到了山脚时,天色已经亮堂了,虽然阳光被大山阻挡,但两人都知道太阳已经升起来了,现在也不会有什么危险,而且安德烈手上的弩弓可还没取下弩箭呢。
两人坐在路边放倒的树干上,大口吃起了安德烈带来的薯根。
“安德烈,我看那个魔猪是在拱老鼠洞。难道魔猪也吃老鼠的吗?”
“哦,那是老鼠洞嘛?我不认识呢。”
“是老鼠洞。我都挖过不知道多少,不会认错的。”
“那看来就是了。哈,没想到魔猪居然也吃老鼠,那么以后我们不如叫魔猪叫小猫吧!”
“哈哈。。。。。。”两人都欢快地笑起来,欢乐地笑声在这寂静的山野里穿出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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