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港的风,她莫名想和他一起吹。
前前后后去了多个地区打卡,拍下的照片,和视频,温绪回民宿第一件事,就是拿ipad剪成一个有电影质感的Vlog。
和往常一样,保存好,分享到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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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港岛天气还算凉爽,温绪点了份下午茶,抱着ipad坐在房间露台惬意吹着海风,追综艺时,接到了一个电话。
她挺意外的一个电话。
是之前代理一起抄袭案件的委托人,她是原告小方的代理律师。
小方是名人气言情网文作者,新连载的作品不温不火,抄袭她的爆火了,被读者发现,截图相似处告知她,她便把调色盘做出,然后第一时间来找温绪,想要温绪再代理一次她的案件。
温绪很不好意思的说,“我从庭丰离职了,目前人在港岛,怕是不能接你这案子,你找别人吧。”
小方却坚持,“我可以等你回来的,这次对方算是个大神作者,读者目前倾向于她没抄,她粉丝私信的话难听死,还说什么我故意蹭热度,你回北城了我们再联系,我先把调色盘发给你看。”
温绪一改往日的随意,望着蔚蓝的海面,想了想,还是应下,并说,“这类案子容易扯皮,你先前打过,应该清楚的,后续开庭变故也多。”
小方短暂沉默了下,“我知道,我会按照你先前提供的思路,把举证材料收集好,回头发你电子邮箱,哪里不对你跟我提,我再补充。”
温绪,“好。”
关于文学作品构成抄袭的判定标准,法院侵权判定规则是“接触加实质性相似”。前者是被告是否对原告作品有过接触,后者则是被指侵权作品在语句上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小方得把证明对方抄袭的充足证据提供给温绪,再由温绪整理筛选并且提交这些不利于被告的资料,紧接着申请开庭时间。同时,作为代理人律师,还要和法官进行必要沟通。
要是证据不足,在法庭上口舌之辩会显得苍白无力,胜诉的可能性并不高。
挂完电话之后,温绪端起茶几旁的咖啡轻啜了口,眺望着海面上的帆船,神情若有所思。
几年前,她刚转正,就接了一起棘手的离婚纠纷案,那是大家都不愿意接的一起案件,她接了,还一战成名。而在律政圈,哪个有点名气的律师离职,或是在职出了点什么事,总会有人千里知八卦,传播得飞速。
这不,她离职在港岛旅居期间,北城几家有名气的事务所都多次向她抛橄榄枝,给出的薪酬待遇都很优厚,她都没答应,还在考虑中。
说实话,经过安子辰一事,她心理上真过不去,总觉得愧对于原告。辞职前那起职场性骚扰案是她负责的,胜诉的关键证据她也拿到整理出来。谁想安子辰和被告认识,便趁她外出,合伙他助理关晓偷了那份证据,连同备份毁掉。更可笑的是,被告有实力,能给律所业务板块带来项目,于是老板那狗东西为了律所发展,站了安子辰。
开庭那日,她败诉了。
第二天下午便向庭丰提出辞职。
那场官司,法院判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构成性骚扰罪。被毁掉的那份关键性证据,能直接证明被告违背了原告的主观意愿。
其实那个职场性骚扰案原本还有人证可以出庭作证,却碍于公司为了维护名声,拿职业生涯威胁,同为女性的她们并没有站出来,为原告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