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频言情连载
秦宇是个穿越者!这里是动荡不安的明末时期,他非常悲催的成为了一个十四岁的小乞丐。刚开局便被抓了壮丁,他在战场之上,凭借现代人的机灵,以及对明朝历史的了解,保住了一条小命。为了大展身手,他决定向八大王之一的张献忠献计……
主角:秦宇,张献忠 更新:2022-07-16 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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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秦宇,张献忠的女频言情小说《大明乞丐皇帝》,由网络作家“梦里捉鬼作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秦宇是个穿越者!这里是动荡不安的明末时期,他非常悲催的成为了一个十四岁的小乞丐。刚开局便被抓了壮丁,他在战场之上,凭借现代人的机灵,以及对明朝历史的了解,保住了一条小命。为了大展身手,他决定向八大王之一的张献忠献计……
大明崇祯十年。
襄阳府,谷城县外。
时值中夏,火辣辣的日头就如毒蛇一般,舔食着大地万物。
惨烈的厮杀,足足持续了三天。
由于缺乏攻城器械,十余万义军始终无法攻破县城,反而伤亡惨重,战死饿死的已达到了两万之数。
方圆十几里都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和腐臭味,惹得天空上盘旋的乌鸦,久久不愿离去。
“哈哈!”
“贼军又退了。”
随着墙上的守军一阵欢呼,城外无数衣衫褴褛,赤着脚的青壮,蜂拥退去。
远处观战的十几位流民军首领,都被这一幕气的跳脚大骂。
而离城墙下,十丈左右的一处水坑里,一具体型矮小的“尸体”突然快速爬了起来…
秦宇杵着手中的木棍,顾不上脸上的污渍,赶紧追向撤退的大部队。
流民军也只是退到了一里外的小河边上,就停了下来,纷纷丢掉手中的棍棒粪叉,扑入了河中…
猛灌了几口河水,又将身上的污渍冲刷干净,秦宇才找了一处空地,浑身湿漉漉的瘫在了地上。
大口喘息。
仿佛用尽了所有力气似的。
四肢软绵绵的抖动个不停,腹中咕咕的叫唤,是一动也不想动,任由火辣辣的日头晒在身上。
他估计自己应该是最倒霉的一个穿越者了。
不但重生到了明末这个乱世,还是张献忠麾下的一名流民军。
一个同样叫做秦宇的十四岁小乞丐。
一个用来填护城河的炮灰。
半个多月前。
八大王张献忠在南阳附近被左良玉大败,裹挟十余万百姓,仓皇逃往谷城。
前身本是在谷城县中和一群同样大的少年,以乞讨为生,过着安稳的日子。
秦宇重生过来后,哪里愿意天天捧着破碗去要饭?
又听说八大王的义军已经到了江北,正在渡江,熟读明末历史的他,果断的带着同伴趁夜从下水沟钻出了城。
决定参加革命,奔他个前程。
谁曾想连八大王他老人家的面都没见到,只是赏赐了一碗稀粥,第二天就被驱赶着和一群老弱妇孺攻城。
简直欲哭无泪。
只是第一天,同伴们就全部领了盒饭,而他靠着装死这一招,以及现代人的机灵,才勉强撑到了现在。
作为一名穿越者,还是经常看历史小说的那种,他当然不甘心只做一名龙套,他想做主角。
想求见一下那位八大王。
告诉他,自己是认得字的,用来提棍攻城,实在太他特么浪费,屈才了。
可他知道,自己恐怕还没走到张献忠面前,就会被那些亲卫一刀砍死。
那些家伙,可不会管他认不认得字,是不是大材。
这些天来,他早已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命如草,也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主角光环。
早知如此,还不如在县城里面混吃等死,等八大王攻进城后再加入不迟。
草率了呀!
……
哐哐哐…
就在秦宇要昏昏欲睡时,远处传来了一阵铜锣声。
几百名提刀壮汉,簇拥着十几名身穿甲胄的人走了过来,为首的一人还披着一件大红色的披风,好不威风。
后面则是跟着十几位老头,推着几辆独轮车,每辆上面都装着几个大木桶。
阵阵饭香味扑鼻而来,根本不用人吆喝,青壮们就立即爬起冲了上去。
秦宇也赶紧起身向前挤。
拼死拼活,不就是为了这碗大米粥嘛?
一阵喝骂和惨叫声,吵闹的人群总算是安静了下来,有了一点次序。
一刻钟后。
秦宇领到了一碗稀粥和一个拳头大小的黑坨坨,得益于几百提刀大汉虎视眈眈,倒是并没有发生疯抢事件。
闻着米粥散发出的香味,秦宇的喉头蠕动了几下,两边的腮帮子一阵抽痛,嘴里的唾液一下子就多了起来。
顾不了今天为何会多一个黑坨坨,只是两口,就将米粥喝光,连碗里的汤渍都舔得干干净净。
这才舒服的摸了摸干瘪的肚皮,又快速啃起了手中的饭团。
说是饭团,其实只是小麦和着米糠,再加点野菜做成的,这玩意儿,平时也就骨干分子才有的吃。
前世,如果谁说这玩意儿能吃,秦宇绝对会打的他连妈都不认得。
可现在,却是越嚼越有味,越嚼越香,恨不得将手指头都一起嚼进去。
只是片刻间就吃了个精光。
舔了舔手指,然后意犹未尽的将腰间系紧的草绳松了一点点。
感觉身体总算恢复了一些力气,死神离自己也远了一些。
哐哐哐!
魁梧大汉见众人都吃的差不多了,敲了几下铜锣,然后大声吼道:“都听好了…”
“这是最后一餐了,俺们义军已经断粮了,今天要是再攻不进去,明天就没有饭吃了…”
“什么?”
“怎么会断粮?”
“这可怎么办?”
这里的青壮,起码还剩一万多,大多都有婆娘娃儿,顿时就急了。
“吵什么吵?”
“都给老子闭嘴!”
“想要活命,就给老子攻进城去,那里有的是粮食金银和女人,待会儿攻城时,谁要是再敢装死后退,一律杀无赦!”
身披红色斗篷的大汉,身高八尺,有些枯瘦,颚下留着长长的胡须,见状,呛的一声,拔出腰间的长刀,指着远出的城墙喝道。
几百名大汉也纷纷拔出长刀,烈日折射下,几百把寒光闪闪的凶刃,晃的周围的人眼睛都眯了起来。
众人都是沉默不语,知道这次不拼命是不行了,无论为了自己还是家人活下去,他们都要拼命。
秦宇心里却是拔凉拔凉的。
这三天来,义军真正的骨干并没有出动,只是在后面驱赶他们攻城,这次看来是打算亲自动手了。
这帮好汉要亲自上场,他举双手赞成,可想要再像以前那般装死,绝对得挨刀子。
若真要他提着木棍,爬梯子攻城,凭他这身体素质和小身板,估计活下来的几率接近于无。
一时间,急的是团团转,大热的天浑身都像掉进冰窟窿一样,凉飕飕的。
正想悄悄挪到后面,准备不吃八大王这碗饭了,就见蹲在外围的十几名青壮,突然站起冲向了远处。
可没过多久,一队骑兵就从大营中冲出,不多时十几颗血淋淋的人头,就丢在了人群中间的空地上。
“这就是不想吃老子这碗饭的下场!”
“准备攻城!”
一声暴喝。
一万多青壮,再也生不出半点歪心思,纷纷抓起手中的木制武器,扛起梯子,机械般的站了起来。
那几百名持刀大汉,这次却分成了十队,每队都挑选了一千多青壮,显然确实准备亲自动手了。
一百骑兵则是在四周徘徊。
秦宇见马上就要进攻了,盾牌都没抢到一面,顿时慌的一逼。
牙一咬。
就冲着那名穿红色斗篷的首领大叫道:“大王,小的识得字,读过书,今后可以为大军管理钱粮…”
“哈哈!”
众人都十分紧张,秦宇这一喊,大家先是一楞,随即就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小杂碎!”
而负责秦宇这队的小首领则是勃然大怒,提着刀就快步走了上来。
秦宇见状大急,也顾不了许多,赶紧又叫道:“大王,小的有破城良策。”
“小的真有破城良策,可以轻松攻破城池…”
“将他押过来!”
身穿红色斗篷的人正是张献忠,看着十几丈外鬼喊鬼叫的小子,眉头一皱,迟疑一下,还是吩咐道。
“是,义父!”
身旁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应诺后,立即就冲了上去。
“小子你死定了。”
“快走!”
见少将军过来,那小首领倒是没有直接一刀砍了秦宇,而是一刀背狠狠的拍在了秦宇的背上。
秦宇被打得一个踉跄,差点背过气去,不过,提着的心却是放下了不少。
只要能让他说话就行。
“小子,你说你有破城良策,可是真的?”
“是的大王,小的确实有法子破城。”
秦宇赶紧回答道,将轻松两个字却是漏掉了,他肯定眼前这家伙,绝对就是明末两根搅屎棍之一。
八大王张献忠。
而他身边的那四名青少年,八成就是他的四位义子。
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当然现在多半还跟着姓张。
“快说,是何办法?”
张献忠虎目一亮,带着些许的期待。
半个多月前南阳那场大败,老兄弟折损了十之七八,他自己也受了伤,如今谷城又久攻不下,士气可谓是跌落到了谷底。
“大王,请问军中是否还有火药?”
“火药?”
“哼!你的法子莫不是用大炮轰城?”
张献忠脸上一片失望,语气骤然严厉起来,握刀柄的手都紧了紧,若有大炮,他又何须等到现在?
“不不,不用大炮,只要火药就行,越多越好。”秦宇赶紧摆手解释,生怕慢了半拍就会被砍了。
“哦?光火药就行?”
“是的大王。”
“义父,这小子明显是贪生怕死,不想攻城,才在这里胡言乱语,天色不早了,还是一刀砍了吧,这次孩儿亲自带队,必定攻下这谷城。”
押秦宇过来的那名青年,有些不耐烦的一扬手中的刀,一脸煞气,此人正是张献忠的大义子孙可望。
“且慢,大哥,这样强攻,即便攻下来我们也会损失惨重,不如就让这小子试试吧,不行再强攻也不迟。”
站在张献忠右侧的少年却是建议道。
这名少年,长相英武不凡,年纪也就十六七岁,乃是张献忠的第二位义子李定国。
“嗯!”
张献忠又打量了一眼秦宇,见他虽然瘦弱,但一双眼珠子却明亮有神,应该不是普通的农家子弟。
于是点点头,冲着孙可望问道:“营中还有多少火药?”
“回义父,还剩下一桶。”
“怎么搞的?为何只剩下这么点了?”张献忠眉头一皱,虽然他们没有火器,但也知道火器的厉害,所以每次缴获的火药,都会保存起来。
“义父,前阵子下暴雨,其他的在路上都打湿了,还请义父恕罪。”
孙可望躬身抱拳解释道。
张献忠虽然有些恼怒,但也并未开口训斥,而是看着秦宇问道:“一桶够不够?”
“够了够了。”
他能说不够吗?
不够不就是说他没用了吗?
……
半晌,孙可望就带人抬来了一桶火药,还有一个半人高的酱油坛,一架独轮车,一张牛皮,几袋泥沙。
火药差不多有百来斤,秦宇检查了一下,也不知好坏,就让人一股脑都塞进了酱油坛。
再将口子封死塞紧,只留一根引信,然后将酱油坛固定在了独轮车上,上面蒙上牛皮,再堆上几个泥袋。
就一抱拳:“大王,攻城时,只需派出一队精锐敢死之士,推着这辆车抵在城门上,点燃引线,必能炸开城门。”
“小子,那城门后面恐怕早已被官军堆满了砖石,区区百斤火药如何能炸得开?”
张献忠看了看独轮车,将信将疑的道。
秦宇也没想到这一点,但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心虚,赶紧拍着胸脯又保证道:“大王放心,就算炸不开城门,那动静也能吓得城中守军胆寒,我军趁机一鼓作气,定能杀上城头。”
“嗯!有道理。”
张献忠稍微一想,就点头道:“老大,你亲自带队去炸城门,破城之后记你首功。”
“是!义父。”
孙可望脸皮一阵抽搐,心里大恨,但也只得硬着头皮答道。
“孩儿们,谁第一个杀上城头,赏银百两,鸡一只,美人一名,给老子杀!”
“杀呀!”
“冲啊!”
随着张献忠一声暴喝,一万多青壮纷纷扛着梯子,呐喊着向前冲去。
孙可望则是带着三十名身穿甲胄的精锐,举着盾牌,跟在了冲锋人群的后面。
秦宇以为他不用再攻城了,可事实是他想多了。
挥舞着木棍夹杂在了人群中奔跑,好在人挤人的,有了不少安全感。
“砸死这帮反贼!”
“给老子狠狠的砸!”
“啊!”
“哎呀…”
“我的眼睛…”
待青壮们冲过护城河,来到城墙根下搭梯子时,无数的滚木雷石就狠狠的砸了下来,砸的青壮们是脑浆迸裂,红的白的溅了一地。
那一瓢瓢滚烫的大粪,每次泼下,都会引起一阵凄厉的惨叫。
一架架木梯被掀翻,上面的人砸在地上,摔的是骨断筋折。
一时间到处都是惨叫哀嚎声。
“冲!”
“冲上去,想活命的就冲上去。”
秦宇躲在几名大汉的身后,嘴上叫的比谁都凶,但就是没见人往前挪动,个头矮倒是没人注意到他。
轰!
正当青壮扛不住,要再次逃跑时,一声惊天巨响传来,众人只感觉一阵地动山摇,纷纷摔倒在地。
而城门口上空,一大团黑烟翻滚着向上爬去,两扇城门被炸得四分五裂,后面堆着的砖石都炸塌了一些。
墙上的守军爬起来后,都被这一幕惊呆了。
这次秦宇倒是第一个从地上跳了起来,声嘶力竭的吼道:“城门已被炸开,兄弟们,给我冲呀!”
“冲啊!”
几百提刀骨干,由于事先被告知过,秦宇一喊就反应了过来,纷纷爬起冲上去。
一个个口叼腰刀,一手举着盾牌顶在头顶,一手扶着木梯,快速攀爬了上去。
青壮们也士气大振,一个个嚎叫着爬起也跟了上去,刚才还往后躲,现在却是争先恐后爬梯子。
听说城门都被炸开了,墙上的守军早已慌了神,一千卫所兵逃得最快。
而随着义军骨干杀上城头,临时组织起来的家丁护院,捕快衙役,也纷纷跟着逃跑。
没人愿意真的拼命,只要躲到城中将衣服一脱,摇身一变就是特喵的义军,跟着发财就是。
秦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到城墙根儿下,顺着木梯爬上城头后,早已没有了明军,只剩下一地的尸体。
想要捡一件兵器,却发现根本就没有。
此时,城中已经陷入大乱,街道上到处都是逃命的人群,和追杀的义军。
搞的是鸡飞狗跳。
秦宇没有耽搁,跟着一队青壮顺着阶梯下了城墙,就朝城中杀去。
来到一栋气派的大宅外,见十多名提刀好汉,正指挥上百名青壮撞大门,毫不犹豫就加入了进去。
“快快快,给老子使劲撞。”
“里面的小娘儿们,可个个水嫩嫩的,就等着爷们儿快活…”
“哈哈!”
在众人的猖狂大笑声中,大门轰然被撞开。
十几名提刀好汉就如饿虎般扑了进去,青壮们也嗷嗷叫的不甘落后。
不多时,院子里就到处都是尖叫声和银笑声,所有带把的一律杀光。
有的去抢女人,有的冲进房间翻箱倒柜,收刮金银财宝。
秦宇既没有抢女人,也没有抢银子,而是打算先找吃的,将肚皮填饱再说。
这栋宅院还挺大的,有三进院落,提着木棍,转了好半天,才找到厨房。
见里面没人,赶紧冲了进去,灶上的蒸笼还冒着热气,有两层。
秦宇并没有立即打开,而是四处搜寻,找到了一把菜刀,欣喜的别在了腰间,总算有了一把真家伙!
咕咚。
第一层蒸的是两只鸡,散发着诱人的油脂和香味,秦宇吞了一口唾沫,将其暂时搬到了一旁。
第二层是白花花的馒头,足足有十多个,秦宇激动的差点哭出来。
来到明末七天,每一天都仿佛身处地狱一般,尤其是参加义军的这三天,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能吃的肉,和这么白的馒头。
咕咚!
咕咚!
“好香,是鸡。”
“还有馒头…”
正在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吞咽口水声。
就见三名大汉站在门口,眼睛直直的盯着蒸笼里的鸡和馒头,嘴角挂着哈喇子。
“滚!”
其中一人回过神来,擦了擦嘴角,就暴喝一句,根本没将秦宇放在眼里。
望着三名大汉,秦宇虽然有些发虚,但想要他就这样将到手的鸡和馒头拱手让出去,那也是门儿都没有。
于是抽出菜刀,一脸凶狠的吼道:“谁敢上来,老子跟他同归于尽。”
三人提得都是木棍,看着明晃晃的菜刀,脚步一顿,一时间竟没人愿意先冲进去。
这么热的天,要是被砍上一刀,不死也得脱层皮。
如今城都破了,正要享福,再受伤就不合算了。
“这样吧,大家都是自家兄弟,平分怎么样?”
见将三人镇住,秦宇也不敢吃独食,若三人真冲进来,他也只能走。
“好!”三人几乎毫不犹豫的就点头道。
秦宇抓起四个馒头就塞进怀里,又抓起一只鸡,提着菜刀就从后门冲了出去。
动作麻利的比猫都快,根本不顾怀里的馒头将胸口都烫红了。
三人动作同样不慢,如恶狗般扑了上去,将剩下的馒头和一只鸡瓜分掉了。
……
有了刚才的教训,秦宇决定找个地方躲起来,偷偷的享用。
这年头,能饱饱的吃上一顿,比什么都重要,活下去的几率要提高数倍。
最后七拐八拐,拐到了一处小花园中,见里面没有人,就朝一旁的假山摸去。
可来到假山后,却吓了一跳,只见山洞子里面有两个人抱在一起,一大一小。
“啊!”
两人同样吓得尖叫一声,随即穿紫色长裙的妇人,就将怀中女孩的嘴巴死死地捂住,一脸惊恐的盯着秦宇。
“不许出声!”
秦宇也没想到里面还躲着人,眉头一挑,扬起手中的菜刀恶狠狠道。
见她们没在叫喊,也没乱动就没再管,找了个地儿坐下,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天大地大,填饱肚子为大,不然还真不一定能打得过这俩娘们儿。
两女就那样蜷缩在洞里,瑟瑟发抖,既不敢出声,也不敢逃走。
秦宇一口气吃光了两个馒头和半只鸡,这才舒服的打了个饱嗝。
虽然还想吃,却不敢再吃了。
再吃的话,铁定会被活活撑死。
“将裙子撕一截下来。”
看着剩下鸡和馒头,秦宇四处看了看,最后将目光落在了她们的裙子上。
就目前的环境而言,也就她们身上的衣服最干净,至于他自己的…
哎!不提了,不提了。
那名年纪稍大的妇人,一直在紧张的注视着秦宇,显然明白他想干什么。
嘶拉一下,就将裙子撕下了一大块,扔了过去,而稍小的女孩却始终将头埋在妇人怀里不敢看秦宇。
将鸡肉用裙布打包好,又塞到怀里,这才有空打量起自己的两个俘虏。
那名妇人看年纪也才二十出头,五官精致,肌肤又白又嫩,加上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贵妇。
尽管现在头发有些凌乱,神态惶恐,看起来极为狼狈,但依然透露着一股书香气质。
小女孩倒是一直躲着,看不清容貌,也不知年纪,仅凭身形判断,应该也就十一二岁。
正所谓饱暖思银欲…
秦宇也是男人,加上外面那些家伙弄出的动静,这里依然能清晰可闻,所以不由得也起了点歪心思。
跟着八大王混,无疑是将脑壳别在裤腰带上,多活一天都是赚的。
这几天来,他也一直徘徊在生死边缘,除了人肉没吃,几乎什么都经历过,绝不能白穿越这一回…
不过,这种想法也只是刚刚升起就被掐灭,除非他真的破罐子破摔。
他这具身体今年也才十四岁,又一直营养不良,身体状况差到了极点,实在不宜再浪费精力呀!
虽然开局惨如狗,但作为穿越者,如今吃了一顿饱饭,他内心依然有一颗蓬勃的野心。
身处乱世,他就不信老朱当年同样一乞丐,老刘一地痞都能成功,他秦宇有着前世的眼界和见识,凭什么就不行?
乱世出英雄,十二个小乞丐只有他活了下来,他不是英雄,谁是英雄?
可就这样将两人放掉又着实不甘心,因为自己不抓,也会被别人抓住。
下场无非就是被别人蹂躏,或者敬献给八大王,反正不会有好下场。
想到这里,秦宇决定与其便宜别人,还不如自己将这美妇献给八大王。
加上这次献计的功劳,肯定能捞到一个小官儿,以后就再也不用担心被逼着攻城,当炮灰,也不会饿死。
而且只要进入了义军的核心,凭借他前世的见识,绝对能混得风生水起。
如今也才崇祯十年,将来等八大王入主四川挂掉后,他也二十出头了。
就可以和李定国等人一起抗清,说不定还真能翻盘,避免那天大的遗憾。
念头到此,顿时喝道:“出来!”
美妇一直在祈祷,秦宇吃饱后会自行离开,毕竟看起来这个小反贼年纪,比自己女儿也大不了多少。
可现在见他直直盯着自己,还要抓她们出去,顿时就急了,赶紧哀求道:
“小大王,你行行好,就放了我们母女俩吧,我家相公和公公婆婆都死在…”
“少废话,先出来,再不出来我就喊人了。”秦宇面无表情。
“别,别,千万别叫人,妾身这就出来…”
“娘亲,我怕…呜呜…”
美妇吓了一跳,怀中的女儿更是吓的哭了出来,浑身都抖动个不停。
“婉儿别怕,有娘亲在…”美妇一边安慰着女儿,一边忐忑的扶着她爬了出来。
“小兄弟,怎么…怎么是你?”
洞里面由于反光看不太清,当美妇爬出来后,看清秦宇的穿着打扮和样貌,顿时惊叫道,随即又赶紧捂住自己的嘴,生怕惹来别人。
“哼!少来这套,乖乖听话跟我走,不然小爷认得你,小爷手中的刀可认不得你。”
秦宇一扬手中的菜刀,冷笑道。
这女人他根本就不认得,而前身从小就是孤儿,根本不可能和这种大户家的夫人有瓜葛。
“小兄弟,你不记得了,当日在城隍庙前,妾身让丫鬟给过你几块糕点…”
美妇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赶紧激动的说道。
秦宇盯着她,眉头一皱,刚穿越过来那会儿,他确实去城隍庙要过一次饭。
由于实在拉不下脸,去主动讨要,就蹲在了一棵大树下,用石炭写了一些字。
期间是有一名小丫鬟过来,丢了几块糕点,说是她家夫人赏的,还让他去李府报道。
可那时他一心想着去投奔义军,哪里会去做什么家丁?
“就当我没来过。”秦宇表情变换不定,最后丢下一句转身就走。
“小兄弟,求求你看在当初的份上,救救我女儿吧…”
美妇见秦宇要走,顿时急了,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哭求道。
“大姐,别傻了!”
“我就是一名普通的义军,就算我答应,她这么小能活下去吗?”
美妇显然也是聪明人,想起刚才那些冲进家里的反贼,绝望的一下瘫坐在了地上。
“哥哥,求求你救救我和娘亲吧…呜呜…”
小姑娘也哆哆嗦嗦的跟着跪下,抱着秦宇的大腿,哭泣起来。
“当初你给了我几块糕点,今日我还你半只鸡和两个馒头,就算扯平了,你们躲在洞里别出来,天黑后找个狗洞钻出去,然后偷偷的从东门出城,或许还能逃出去…”
秦宇纠结了半晌,才蹲下,从怀中掏出布包,塞到了美妇手中,然后起身快步离去。
不是他忘恩负义,而是他真的救不了,没必要白白将自己搭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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