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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乞丐皇帝

梦里捉鬼作者 著

女频言情连载

秦宇是个穿越者!这里是动荡不安的明末时期,他非常悲催的成为了一个十四岁的小乞丐。刚开局便被抓了壮丁,他在战场之上,凭借现代人的机灵,以及对明朝历史的了解,保住了一条小命。为了大展身手,他决定向八大王之一的张献忠献计……

主角:秦宇,张献忠   更新:2022-07-16 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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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秦宇,张献忠的女频言情小说《大明乞丐皇帝》,由网络作家“梦里捉鬼作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秦宇是个穿越者!这里是动荡不安的明末时期,他非常悲催的成为了一个十四岁的小乞丐。刚开局便被抓了壮丁,他在战场之上,凭借现代人的机灵,以及对明朝历史的了解,保住了一条小命。为了大展身手,他决定向八大王之一的张献忠献计……

《大明乞丐皇帝》精彩片段

大明崇祯十年。

襄阳府,谷城县外。

时值中夏,火辣辣的日头就如毒蛇一般,舔食着大地万物。

惨烈的厮杀,足足持续了三天。

由于缺乏攻城器械,十余万义军始终无法攻破县城,反而伤亡惨重,战死饿死的已达到了两万之数。

方圆十几里都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和腐臭味,惹得天空上盘旋的乌鸦,久久不愿离去。

“哈哈!”

“贼军又退了。”

随着墙上的守军一阵欢呼,城外无数衣衫褴褛,赤着脚的青壮,蜂拥退去。

远处观战的十几位流民军首领,都被这一幕气的跳脚大骂。

而离城墙下,十丈左右的一处水坑里,一具体型矮小的“尸体”突然快速爬了起来…

秦宇杵着手中的木棍,顾不上脸上的污渍,赶紧追向撤退的大部队。

流民军也只是退到了一里外的小河边上,就停了下来,纷纷丢掉手中的棍棒粪叉,扑入了河中…

猛灌了几口河水,又将身上的污渍冲刷干净,秦宇才找了一处空地,浑身湿漉漉的瘫在了地上。

大口喘息。

仿佛用尽了所有力气似的。

四肢软绵绵的抖动个不停,腹中咕咕的叫唤,是一动也不想动,任由火辣辣的日头晒在身上。

他估计自己应该是最倒霉的一个穿越者了。

不但重生到了明末这个乱世,还是张献忠麾下的一名流民军。

一个同样叫做秦宇的十四岁小乞丐。

一个用来填护城河的炮灰。

半个多月前。

八大王张献忠在南阳附近被左良玉大败,裹挟十余万百姓,仓皇逃往谷城。

前身本是在谷城县中和一群同样大的少年,以乞讨为生,过着安稳的日子。

秦宇重生过来后,哪里愿意天天捧着破碗去要饭?

又听说八大王的义军已经到了江北,正在渡江,熟读明末历史的他,果断的带着同伴趁夜从下水沟钻出了城。

决定参加革命,奔他个前程。

谁曾想连八大王他老人家的面都没见到,只是赏赐了一碗稀粥,第二天就被驱赶着和一群老弱妇孺攻城。

简直欲哭无泪。

只是第一天,同伴们就全部领了盒饭,而他靠着装死这一招,以及现代人的机灵,才勉强撑到了现在。

作为一名穿越者,还是经常看历史小说的那种,他当然不甘心只做一名龙套,他想做主角。

想求见一下那位八大王。

告诉他,自己是认得字的,用来提棍攻城,实在太他特么浪费,屈才了。

可他知道,自己恐怕还没走到张献忠面前,就会被那些亲卫一刀砍死。

那些家伙,可不会管他认不认得字,是不是大材。

这些天来,他早已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命如草,也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主角光环。

早知如此,还不如在县城里面混吃等死,等八大王攻进城后再加入不迟。

草率了呀!

……

哐哐哐…

就在秦宇要昏昏欲睡时,远处传来了一阵铜锣声。

几百名提刀壮汉,簇拥着十几名身穿甲胄的人走了过来,为首的一人还披着一件大红色的披风,好不威风。

后面则是跟着十几位老头,推着几辆独轮车,每辆上面都装着几个大木桶。

阵阵饭香味扑鼻而来,根本不用人吆喝,青壮们就立即爬起冲了上去。

秦宇也赶紧起身向前挤。

拼死拼活,不就是为了这碗大米粥嘛?

一阵喝骂和惨叫声,吵闹的人群总算是安静了下来,有了一点次序。

一刻钟后。

秦宇领到了一碗稀粥和一个拳头大小的黑坨坨,得益于几百提刀大汉虎视眈眈,倒是并没有发生疯抢事件。

闻着米粥散发出的香味,秦宇的喉头蠕动了几下,两边的腮帮子一阵抽痛,嘴里的唾液一下子就多了起来。

顾不了今天为何会多一个黑坨坨,只是两口,就将米粥喝光,连碗里的汤渍都舔得干干净净。

这才舒服的摸了摸干瘪的肚皮,又快速啃起了手中的饭团。

说是饭团,其实只是小麦和着米糠,再加点野菜做成的,这玩意儿,平时也就骨干分子才有的吃。

前世,如果谁说这玩意儿能吃,秦宇绝对会打的他连妈都不认得。

可现在,却是越嚼越有味,越嚼越香,恨不得将手指头都一起嚼进去。

只是片刻间就吃了个精光。

舔了舔手指,然后意犹未尽的将腰间系紧的草绳松了一点点。

感觉身体总算恢复了一些力气,死神离自己也远了一些。

哐哐哐!

魁梧大汉见众人都吃的差不多了,敲了几下铜锣,然后大声吼道:“都听好了…”

“这是最后一餐了,俺们义军已经断粮了,今天要是再攻不进去,明天就没有饭吃了…”

“什么?”

“怎么会断粮?”

“这可怎么办?”

这里的青壮,起码还剩一万多,大多都有婆娘娃儿,顿时就急了。

“吵什么吵?”

“都给老子闭嘴!”

“想要活命,就给老子攻进城去,那里有的是粮食金银和女人,待会儿攻城时,谁要是再敢装死后退,一律杀无赦!”

身披红色斗篷的大汉,身高八尺,有些枯瘦,颚下留着长长的胡须,见状,呛的一声,拔出腰间的长刀,指着远出的城墙喝道。

几百名大汉也纷纷拔出长刀,烈日折射下,几百把寒光闪闪的凶刃,晃的周围的人眼睛都眯了起来。

众人都是沉默不语,知道这次不拼命是不行了,无论为了自己还是家人活下去,他们都要拼命。

秦宇心里却是拔凉拔凉的。

这三天来,义军真正的骨干并没有出动,只是在后面驱赶他们攻城,这次看来是打算亲自动手了。

这帮好汉要亲自上场,他举双手赞成,可想要再像以前那般装死,绝对得挨刀子。

若真要他提着木棍,爬梯子攻城,凭他这身体素质和小身板,估计活下来的几率接近于无。

一时间,急的是团团转,大热的天浑身都像掉进冰窟窿一样,凉飕飕的。

正想悄悄挪到后面,准备不吃八大王这碗饭了,就见蹲在外围的十几名青壮,突然站起冲向了远处。

可没过多久,一队骑兵就从大营中冲出,不多时十几颗血淋淋的人头,就丢在了人群中间的空地上。

“这就是不想吃老子这碗饭的下场!”

“准备攻城!”

一声暴喝。

一万多青壮,再也生不出半点歪心思,纷纷抓起手中的木制武器,扛起梯子,机械般的站了起来。

那几百名持刀大汉,这次却分成了十队,每队都挑选了一千多青壮,显然确实准备亲自动手了。

一百骑兵则是在四周徘徊。

秦宇见马上就要进攻了,盾牌都没抢到一面,顿时慌的一逼。

牙一咬。

就冲着那名穿红色斗篷的首领大叫道:“大王,小的识得字,读过书,今后可以为大军管理钱粮…”

“哈哈!”

众人都十分紧张,秦宇这一喊,大家先是一楞,随即就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小杂碎!”

而负责秦宇这队的小首领则是勃然大怒,提着刀就快步走了上来。

秦宇见状大急,也顾不了许多,赶紧又叫道:“大王,小的有破城良策。”

“小的真有破城良策,可以轻松攻破城池…”

“将他押过来!”

身穿红色斗篷的人正是张献忠,看着十几丈外鬼喊鬼叫的小子,眉头一皱,迟疑一下,还是吩咐道。

“是,义父!”

身旁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应诺后,立即就冲了上去。

“小子你死定了。”

“快走!”

见少将军过来,那小首领倒是没有直接一刀砍了秦宇,而是一刀背狠狠的拍在了秦宇的背上。

秦宇被打得一个踉跄,差点背过气去,不过,提着的心却是放下了不少。

只要能让他说话就行。


“小子,你说你有破城良策,可是真的?”

“是的大王,小的确实有法子破城。”

秦宇赶紧回答道,将轻松两个字却是漏掉了,他肯定眼前这家伙,绝对就是明末两根搅屎棍之一。

八大王张献忠。

而他身边的那四名青少年,八成就是他的四位义子。

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当然现在多半还跟着姓张。

“快说,是何办法?”

张献忠虎目一亮,带着些许的期待。

半个多月前南阳那场大败,老兄弟折损了十之七八,他自己也受了伤,如今谷城又久攻不下,士气可谓是跌落到了谷底。

“大王,请问军中是否还有火药?”

“火药?”

“哼!你的法子莫不是用大炮轰城?”

张献忠脸上一片失望,语气骤然严厉起来,握刀柄的手都紧了紧,若有大炮,他又何须等到现在?

“不不,不用大炮,只要火药就行,越多越好。”秦宇赶紧摆手解释,生怕慢了半拍就会被砍了。

“哦?光火药就行?”

“是的大王。”

“义父,这小子明显是贪生怕死,不想攻城,才在这里胡言乱语,天色不早了,还是一刀砍了吧,这次孩儿亲自带队,必定攻下这谷城。”

押秦宇过来的那名青年,有些不耐烦的一扬手中的刀,一脸煞气,此人正是张献忠的大义子孙可望。

“且慢,大哥,这样强攻,即便攻下来我们也会损失惨重,不如就让这小子试试吧,不行再强攻也不迟。”

站在张献忠右侧的少年却是建议道。

这名少年,长相英武不凡,年纪也就十六七岁,乃是张献忠的第二位义子李定国。

“嗯!”

张献忠又打量了一眼秦宇,见他虽然瘦弱,但一双眼珠子却明亮有神,应该不是普通的农家子弟。

于是点点头,冲着孙可望问道:“营中还有多少火药?”

“回义父,还剩下一桶。”

“怎么搞的?为何只剩下这么点了?”张献忠眉头一皱,虽然他们没有火器,但也知道火器的厉害,所以每次缴获的火药,都会保存起来。

“义父,前阵子下暴雨,其他的在路上都打湿了,还请义父恕罪。”

孙可望躬身抱拳解释道。

张献忠虽然有些恼怒,但也并未开口训斥,而是看着秦宇问道:“一桶够不够?”

“够了够了。”

他能说不够吗?

不够不就是说他没用了吗?

……

半晌,孙可望就带人抬来了一桶火药,还有一个半人高的酱油坛,一架独轮车,一张牛皮,几袋泥沙。

火药差不多有百来斤,秦宇检查了一下,也不知好坏,就让人一股脑都塞进了酱油坛。

再将口子封死塞紧,只留一根引信,然后将酱油坛固定在了独轮车上,上面蒙上牛皮,再堆上几个泥袋。

就一抱拳:“大王,攻城时,只需派出一队精锐敢死之士,推着这辆车抵在城门上,点燃引线,必能炸开城门。”

“小子,那城门后面恐怕早已被官军堆满了砖石,区区百斤火药如何能炸得开?”

张献忠看了看独轮车,将信将疑的道。

秦宇也没想到这一点,但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心虚,赶紧拍着胸脯又保证道:“大王放心,就算炸不开城门,那动静也能吓得城中守军胆寒,我军趁机一鼓作气,定能杀上城头。”

“嗯!有道理。”

张献忠稍微一想,就点头道:“老大,你亲自带队去炸城门,破城之后记你首功。”

“是!义父。”

孙可望脸皮一阵抽搐,心里大恨,但也只得硬着头皮答道。

“孩儿们,谁第一个杀上城头,赏银百两,鸡一只,美人一名,给老子杀!”

“杀呀!”

“冲啊!”

随着张献忠一声暴喝,一万多青壮纷纷扛着梯子,呐喊着向前冲去。

孙可望则是带着三十名身穿甲胄的精锐,举着盾牌,跟在了冲锋人群的后面。

秦宇以为他不用再攻城了,可事实是他想多了。

挥舞着木棍夹杂在了人群中奔跑,好在人挤人的,有了不少安全感。

“砸死这帮反贼!”

“给老子狠狠的砸!”

“啊!”

“哎呀…”

“我的眼睛…”

待青壮们冲过护城河,来到城墙根下搭梯子时,无数的滚木雷石就狠狠的砸了下来,砸的青壮们是脑浆迸裂,红的白的溅了一地。

那一瓢瓢滚烫的大粪,每次泼下,都会引起一阵凄厉的惨叫。

一架架木梯被掀翻,上面的人砸在地上,摔的是骨断筋折。

一时间到处都是惨叫哀嚎声。

“冲!”

“冲上去,想活命的就冲上去。”

秦宇躲在几名大汉的身后,嘴上叫的比谁都凶,但就是没见人往前挪动,个头矮倒是没人注意到他。

轰!

正当青壮扛不住,要再次逃跑时,一声惊天巨响传来,众人只感觉一阵地动山摇,纷纷摔倒在地。

而城门口上空,一大团黑烟翻滚着向上爬去,两扇城门被炸得四分五裂,后面堆着的砖石都炸塌了一些。

墙上的守军爬起来后,都被这一幕惊呆了。

这次秦宇倒是第一个从地上跳了起来,声嘶力竭的吼道:“城门已被炸开,兄弟们,给我冲呀!”

“冲啊!”

几百提刀骨干,由于事先被告知过,秦宇一喊就反应了过来,纷纷爬起冲上去。

一个个口叼腰刀,一手举着盾牌顶在头顶,一手扶着木梯,快速攀爬了上去。

青壮们也士气大振,一个个嚎叫着爬起也跟了上去,刚才还往后躲,现在却是争先恐后爬梯子。

听说城门都被炸开了,墙上的守军早已慌了神,一千卫所兵逃得最快。

而随着义军骨干杀上城头,临时组织起来的家丁护院,捕快衙役,也纷纷跟着逃跑。

没人愿意真的拼命,只要躲到城中将衣服一脱,摇身一变就是特喵的义军,跟着发财就是。

秦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到城墙根儿下,顺着木梯爬上城头后,早已没有了明军,只剩下一地的尸体。

想要捡一件兵器,却发现根本就没有。

此时,城中已经陷入大乱,街道上到处都是逃命的人群,和追杀的义军。

搞的是鸡飞狗跳。

秦宇没有耽搁,跟着一队青壮顺着阶梯下了城墙,就朝城中杀去。

来到一栋气派的大宅外,见十多名提刀好汉,正指挥上百名青壮撞大门,毫不犹豫就加入了进去。

“快快快,给老子使劲撞。”

“里面的小娘儿们,可个个水嫩嫩的,就等着爷们儿快活…”

“哈哈!”

在众人的猖狂大笑声中,大门轰然被撞开。

十几名提刀好汉就如饿虎般扑了进去,青壮们也嗷嗷叫的不甘落后。

不多时,院子里就到处都是尖叫声和银笑声,所有带把的一律杀光。

有的去抢女人,有的冲进房间翻箱倒柜,收刮金银财宝。

秦宇既没有抢女人,也没有抢银子,而是打算先找吃的,将肚皮填饱再说。

这栋宅院还挺大的,有三进院落,提着木棍,转了好半天,才找到厨房。

见里面没人,赶紧冲了进去,灶上的蒸笼还冒着热气,有两层。

秦宇并没有立即打开,而是四处搜寻,找到了一把菜刀,欣喜的别在了腰间,总算有了一把真家伙!

咕咚。

第一层蒸的是两只鸡,散发着诱人的油脂和香味,秦宇吞了一口唾沫,将其暂时搬到了一旁。

第二层是白花花的馒头,足足有十多个,秦宇激动的差点哭出来。

来到明末七天,每一天都仿佛身处地狱一般,尤其是参加义军的这三天,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能吃的肉,和这么白的馒头。

咕咚!

咕咚!

“好香,是鸡。”

“还有馒头…”

正在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吞咽口水声。

就见三名大汉站在门口,眼睛直直的盯着蒸笼里的鸡和馒头,嘴角挂着哈喇子。

“滚!”

其中一人回过神来,擦了擦嘴角,就暴喝一句,根本没将秦宇放在眼里。


望着三名大汉,秦宇虽然有些发虚,但想要他就这样将到手的鸡和馒头拱手让出去,那也是门儿都没有。

于是抽出菜刀,一脸凶狠的吼道:“谁敢上来,老子跟他同归于尽。”

三人提得都是木棍,看着明晃晃的菜刀,脚步一顿,一时间竟没人愿意先冲进去。

这么热的天,要是被砍上一刀,不死也得脱层皮。

如今城都破了,正要享福,再受伤就不合算了。

“这样吧,大家都是自家兄弟,平分怎么样?”

见将三人镇住,秦宇也不敢吃独食,若三人真冲进来,他也只能走。

“好!”三人几乎毫不犹豫的就点头道。

秦宇抓起四个馒头就塞进怀里,又抓起一只鸡,提着菜刀就从后门冲了出去。

动作麻利的比猫都快,根本不顾怀里的馒头将胸口都烫红了。

三人动作同样不慢,如恶狗般扑了上去,将剩下的馒头和一只鸡瓜分掉了。

……

有了刚才的教训,秦宇决定找个地方躲起来,偷偷的享用。

这年头,能饱饱的吃上一顿,比什么都重要,活下去的几率要提高数倍。

最后七拐八拐,拐到了一处小花园中,见里面没有人,就朝一旁的假山摸去。

可来到假山后,却吓了一跳,只见山洞子里面有两个人抱在一起,一大一小。

“啊!”

两人同样吓得尖叫一声,随即穿紫色长裙的妇人,就将怀中女孩的嘴巴死死地捂住,一脸惊恐的盯着秦宇。

“不许出声!”

秦宇也没想到里面还躲着人,眉头一挑,扬起手中的菜刀恶狠狠道。

见她们没在叫喊,也没乱动就没再管,找了个地儿坐下,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天大地大,填饱肚子为大,不然还真不一定能打得过这俩娘们儿。

两女就那样蜷缩在洞里,瑟瑟发抖,既不敢出声,也不敢逃走。

秦宇一口气吃光了两个馒头和半只鸡,这才舒服的打了个饱嗝。

虽然还想吃,却不敢再吃了。

再吃的话,铁定会被活活撑死。

“将裙子撕一截下来。”

看着剩下鸡和馒头,秦宇四处看了看,最后将目光落在了她们的裙子上。

就目前的环境而言,也就她们身上的衣服最干净,至于他自己的…

哎!不提了,不提了。

那名年纪稍大的妇人,一直在紧张的注视着秦宇,显然明白他想干什么。

嘶拉一下,就将裙子撕下了一大块,扔了过去,而稍小的女孩却始终将头埋在妇人怀里不敢看秦宇。

将鸡肉用裙布打包好,又塞到怀里,这才有空打量起自己的两个俘虏。

那名妇人看年纪也才二十出头,五官精致,肌肤又白又嫩,加上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贵妇。

尽管现在头发有些凌乱,神态惶恐,看起来极为狼狈,但依然透露着一股书香气质。

小女孩倒是一直躲着,看不清容貌,也不知年纪,仅凭身形判断,应该也就十一二岁。

正所谓饱暖思银欲…

秦宇也是男人,加上外面那些家伙弄出的动静,这里依然能清晰可闻,所以不由得也起了点歪心思。

跟着八大王混,无疑是将脑壳别在裤腰带上,多活一天都是赚的。

这几天来,他也一直徘徊在生死边缘,除了人肉没吃,几乎什么都经历过,绝不能白穿越这一回…

不过,这种想法也只是刚刚升起就被掐灭,除非他真的破罐子破摔。

他这具身体今年也才十四岁,又一直营养不良,身体状况差到了极点,实在不宜再浪费精力呀!

虽然开局惨如狗,但作为穿越者,如今吃了一顿饱饭,他内心依然有一颗蓬勃的野心。

身处乱世,他就不信老朱当年同样一乞丐,老刘一地痞都能成功,他秦宇有着前世的眼界和见识,凭什么就不行?

乱世出英雄,十二个小乞丐只有他活了下来,他不是英雄,谁是英雄?

可就这样将两人放掉又着实不甘心,因为自己不抓,也会被别人抓住。

下场无非就是被别人蹂躏,或者敬献给八大王,反正不会有好下场。

想到这里,秦宇决定与其便宜别人,还不如自己将这美妇献给八大王。

加上这次献计的功劳,肯定能捞到一个小官儿,以后就再也不用担心被逼着攻城,当炮灰,也不会饿死。

而且只要进入了义军的核心,凭借他前世的见识,绝对能混得风生水起。

如今也才崇祯十年,将来等八大王入主四川挂掉后,他也二十出头了。

就可以和李定国等人一起抗清,说不定还真能翻盘,避免那天大的遗憾。

念头到此,顿时喝道:“出来!”

美妇一直在祈祷,秦宇吃饱后会自行离开,毕竟看起来这个小反贼年纪,比自己女儿也大不了多少。

可现在见他直直盯着自己,还要抓她们出去,顿时就急了,赶紧哀求道:

“小大王,你行行好,就放了我们母女俩吧,我家相公和公公婆婆都死在…”

“少废话,先出来,再不出来我就喊人了。”秦宇面无表情。

“别,别,千万别叫人,妾身这就出来…”

“娘亲,我怕…呜呜…”

美妇吓了一跳,怀中的女儿更是吓的哭了出来,浑身都抖动个不停。

“婉儿别怕,有娘亲在…”美妇一边安慰着女儿,一边忐忑的扶着她爬了出来。

“小兄弟,怎么…怎么是你?”

洞里面由于反光看不太清,当美妇爬出来后,看清秦宇的穿着打扮和样貌,顿时惊叫道,随即又赶紧捂住自己的嘴,生怕惹来别人。

“哼!少来这套,乖乖听话跟我走,不然小爷认得你,小爷手中的刀可认不得你。”

秦宇一扬手中的菜刀,冷笑道。

这女人他根本就不认得,而前身从小就是孤儿,根本不可能和这种大户家的夫人有瓜葛。

“小兄弟,你不记得了,当日在城隍庙前,妾身让丫鬟给过你几块糕点…”

美妇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赶紧激动的说道。

秦宇盯着她,眉头一皱,刚穿越过来那会儿,他确实去城隍庙要过一次饭。

由于实在拉不下脸,去主动讨要,就蹲在了一棵大树下,用石炭写了一些字。

期间是有一名小丫鬟过来,丢了几块糕点,说是她家夫人赏的,还让他去李府报道。

可那时他一心想着去投奔义军,哪里会去做什么家丁?

“就当我没来过。”秦宇表情变换不定,最后丢下一句转身就走。

“小兄弟,求求你看在当初的份上,救救我女儿吧…”

美妇见秦宇要走,顿时急了,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哭求道。

“大姐,别傻了!”

“我就是一名普通的义军,就算我答应,她这么小能活下去吗?”

美妇显然也是聪明人,想起刚才那些冲进家里的反贼,绝望的一下瘫坐在了地上。

“哥哥,求求你救救我和娘亲吧…呜呜…”

小姑娘也哆哆嗦嗦的跟着跪下,抱着秦宇的大腿,哭泣起来。

“当初你给了我几块糕点,今日我还你半只鸡和两个馒头,就算扯平了,你们躲在洞里别出来,天黑后找个狗洞钻出去,然后偷偷的从东门出城,或许还能逃出去…”

秦宇纠结了半晌,才蹲下,从怀中掏出布包,塞到了美妇手中,然后起身快步离去。

不是他忘恩负义,而是他真的救不了,没必要白白将自己搭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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