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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交换所文章精选阅读

第一嫌疑人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悬疑惊悚《六道交换所》,男女主角分别是袁丽丽谢秋,作者“第一嫌疑人”创作的一部优秀男频作品,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佳,剧情简介:,将窗关的死死的。“外头出事了,死了个二十来岁的闺女,挺惨的。这味儿都飘过来了……也不知道警察什么时候能来,这要真是一夜……我这……”我见古叔舔了舔嘴巴,小元的双眼也闪着光,有点担心,赶忙报了警。还好,警察来的速度非常快,只是免不了将我们又一轮盘问。这个警察看着很面熟,似乎白天宣传打黑的时候来过,是个很认真仔细的人。我见他的眼神一直在古叔身上飘来飘去,我有点慌,暗暗......

主角:袁丽丽谢秋   更新:2024-02-15 2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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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交换所文章精选阅读》精彩片段


“小谢啊,又写什么呢?”

“袁丽丽的故事,古叔你的嘴好像掉色了。”

“恩,可能最近晒太阳晒的,小谢啊,你回头空了给我再扎一个身子吧,这个怕是不顶用了。”

“好的,古叔。”

作为交换所的员工,我们每一个都可以看见客户藏在内心的往事。我们有时看,有时记,有时感慨。我若有所思的,看着这白纸黑字。

————

这个圆滚滚,肉嘟嘟的女孩叫袁丽丽。她的体型就跟姓氏一样圆,从她记事开始,这个身体让她吃够了苦头。

上学体育就是她心里永远的痛,什么八百米、仰卧起坐、跳绳统统不及格。

后来长大了,买衣服又成了她的怨念,除了网购没别的办法,鞋子都要特大码。

她羡慕极了那些怎么吃都不会胖的女生,无论她怎么努力,始终是那个喝凉水都会胖的人。虽然周围的人都很善意,从没有谁介意过她的外貌,他们称她是个万里无一有趣的灵魂。可她始终觉得,自己是那个唯一没有好看皮囊的人。

她和闺蜜喜欢上了同一个男孩,可自始至终男孩没有多看过她一眼。她认为,那是因为闺蜜太漂亮了。她和朋友参加校园歌手大赛,明明自己唱的最好,可获奖的却是五音不全的朋友,因为那个朋友漂亮。去面试的时候,明明她更有经验也更有资历,可录取的却是一个刚出大学的女孩,因为那个女孩漂亮。工作上认真刻苦加班到深夜的她还是个小职员,而那个天天请假聊天刷剧的女人却成为了经理,因为……那个女人漂亮。只是漂亮就可以得到所有人的宠爱,谁又在乎过她的感受。

她觉得这个世界对她不公平。

她嫉妒,慢慢的,就磨成了恨。

是的,她开始恨那些漂亮的女人。

她会在背地里说闺蜜的坏话,会刻意划坏朋友的衣服,会在公司的论坛里,散播女经理的谣言。看着那些漂亮的女人痛苦,她尝到的是恶魔的甜美。

她开始不再满足,她想要的更多。

是的,她要变美,她要变成最美的女人。

这个念头日日夜夜疯狂的折磨着她,她将不多的存款用于多次微型整容。割双眼皮、隆鼻、丰唇,只是一些小小的改变,却让她得到了老板的赏识。她的月薪一口气上涨了一倍有余,她成为销售主管。

这就是美丽的回报,她开始更疯狂的寻求美貌。

抽脂、拉皮、整骨,她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她变得越来越自信。

可她爱的人,依然没有看过她一眼。

是自己不够美,她必须更美。

于是,她打听到了一间铺子,那是可以实现任何的愿望,那家店叫六道交换所。

————

其实谢秋知道,袁丽丽缺的不是美貌,是自信。她的自卑、自艾自怜、愤世嫉俗让她迷失了双眼,陷入了疯狂。获得美貌的同时,失去健康,那美貌又如何依附得长久?可惜袁丽丽已经不会去平衡这样的利弊了。

谢秋将本子缓缓合上,放在了最显眼的地方,这是他的习惯。也许是他在期待,期待有人因好奇拿来翻看,留下同情、惋惜。又或者……他期待别的人,有了这样的前车之鉴,能更清醒些。

六道交换所里有太多这样的故事,可无论是什么人的命运,也不过是白纸间的黑字,日子久了,连同着字迹也就一起淡了。他觉得自己是有问题的,可却不知道是哪里出的问题,更没有寻找解决之法的途径。他总是因客人的道来而难过,因客人的离去而沮丧。而小元和古叔却觉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他们总是宽慰着,莫要多虑,没心没肺些才能长久。

谢秋摸着黑色的本子,叹了口气,或许他真的该听听这两位老人的言。他将属于古叔的箱子取出来,将里面的东西一样样放在地上。他用买来的竹篾,做出人形,用纸一层层糊出五脏的模样,依次安放好。随后将纸微微搓揉后展开,一张一张的重叠糊在头部。趁着没有干硬,捏出眉骨、颧骨、鼻梁和下颚。随后取了笔墨,画上眉眼,用朱砂调和勾了唇。又做好了手脚,将纸剪裁休整制成衣衫,穿在纸人外头。随后咬破自己的食指,将血滴在纸人的唇上,又将古叔的魂魄取出,引渡到纸人之内。不过眨眼功夫,纸人便活了。

古叔起身,动了动腿脚,张了张嘴,很是满意。

“还是小谢手艺好,不像那没分寸的丫头,做的身子绵软无力,连个人样都没有,粗糙的狠。”

“小元到底是只猫,我瞧着她手艺是有所长进了,古叔你可别让她听见,不然这新身子也得给你抓坏了。”

古叔立马扭头往后瞧,做贼心虚的捂住了谢秋的嘴。

“对对对……这个点了,那丫头要醒了。嘘~”

谢秋笑了笑,将地上湿乎乎粘腻腻的烂纸归置了一下,用烛火烧了。又将灰烬用棉布一层层包上,埋到了交换所后面的院子里。

做好这些,天也黑了。

银铃的声音从里头一路传到了外面,小元赤着脚,踩在院子的黑土上。她闭着眼睛,捏住鼻子紧紧皱了眉头。

“这股子焦糊味儿真是熏死了,都怪古叔非要一个身子,否则这院子还能种不少花花草草呢。现在可好,这一地都是丧土,跟个坟头似的。”

我看着死气沉沉的院子,笑了笑。

“没身子,古叔到底是不方便的。他不求吃不求穿,就一个纸身子,你也就体谅体谅。你要是觉得这味道难闻,我拿些香给你点。”

小元脚上还沾着土,也不顾,就踩进屋子里去了,青砖上留下了一串黑色的土脚印。

“我才不稀罕你的檀香,味道又重又浓,能呛人个半死。也不知道你和古叔怎么喜欢这种怪味道,好了,我到点上班了,你要是累就休息去吧。”

我看了天色,总觉得今夜有事要发生,心绪不宁。

“今日没什么客,也不累。昨日网购了几款进口的奶糖,你若是夜里馋嘴了便吃些,只是别吃多了,回头牙疼掉毛,可怨不得我。”

屋子里传来小元咬牙切齿的声音。

“去你的!”

檀香,寺庙中用以燃烧祀佛。南朝梁沉约《瑞石像铭》:“莫若图玅像於檀香,写遗影於祗树。清赵翼《西湖寓楼即事》诗:“桕烛檀香三竺路,一观音养百千僧。”檀香与佛有不解之缘,带佛之净气。小元是狐妖,厌恶也是情理之中的。可古叔与我却很是喜欢,古叔是魂魄,檀香能净魂稳气去戾。而对我来说,这个味道像是存活在记忆之中,总是令人无比怀念。我每一次试图想起些什么,就头痛欲裂。在我的记忆中,总有那么一个襦裙的女子,却不记得模样。

晚上九点整,月被乌云遮蔽。天变得阴沉压抑,空气里带着一种冷冽的气息。吹进来的风,带上了一种凉,让人不由得打了个激灵。过了十几分钟,风中传来了一丝丝腥甜。是血气…

我立刻奔下楼,古叔焦躁不安的在楼下来回踱步,眼底已经见了红。对他这等孤魂而言,人的血气是难以抵挡的诱惑。而小元已经探出了尖爪和耳朵,齿又长又白泛着寒光,影子里九尾已经显形。妖以灵气为生,但血气和精魄也同样可以吸食填补元神。好在一妖一魂有交易所的桎梏,才没失了神智夺门而出。

“小谢啊,外头这是出事了。”

“谢秋,有血腥味,好香。”

我没法子,只能点上檀香,香味渐渐浓郁,他们二人也就平静了下来。小元受不住檀香的味道,昏昏欲睡。古叔从窗口探了头出去,不知瞧见了什么,猛地往后退了一大步,似是受了很大的惊吓。

“古叔?古叔怎么了?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古叔叹了口气,将窗关的死死的。

“外头出事了,死了个二十来岁的闺女,挺惨的。这味儿都飘过来了……也不知道警察什么时候能来,这要真是一夜……我这……”

我见古叔舔了舔嘴巴,小元的双眼也闪着光,有点担心,赶忙报了警。还好,警察来的速度非常快,只是免不了将我们又一轮盘问。这个警察看着很面熟,似乎白天宣传打黑的时候来过,是个很认真仔细的人。我见他的眼神一直在古叔身上飘来飘去,我有点慌,暗暗打了个手势,让古叔和小元进屋去了。

这一出一直闹到了凌晨,我一夜没睡。小元是妖,又是夜行性根本上不了白班,我只能通宵后连着上班。不用照镜子我都知道自己眼圈黑的像熊猫,困意怎么也赶不走,只好浓茶一杯接一杯的灌。

“请问……”

我一抬头,一口茶叶呼伦咽下去。

来的是个姑娘,准确的说……来的,是只新死的阴灵。

她头发乱糟糟的,只剩半张脸,和两条腿。衣服破破烂烂的,看上去黑黑红红粘糊糊的。她对我笑了笑,笑的我一身鸡皮疙瘩。


陈晓今年三十一岁,出生于一九八九年十一月,算是大半个九零后。可他……二十八岁就该死了。

陈晓的一辈子很简单,平淡的有些乏味。从小到大,父母健在。学习成绩及格以上,优秀以下。性格虽然开朗活泼,不过也调皮,偶尔闯祸。人呢长得浓眉大眼,没祸国殃民,也没对不起社会。

他就跟所有的普通人一样,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到大学,一路平顺。就连恋爱也没遇上什么挫折,他从没主动追过谁,可女朋友却没断过。

别人遇过的难关,他没遇上,别人经历的困苦,他都绕过。他就是温室的花朵,从未经历过风雨。久而久之,就生出些王子病。

没什么事也要自哀自怜一下,一天三四条的朋友圈,被人称为无病呻吟的矫情。

陈晓的父母都是经历过三年自然灾、上山下乡的人,时间久了也看不惯儿子这个样子,干脆心一狠送他去服兵役。

当兵的头两天,陈晓就差没哭出来。住的差,吃的差,天天负重十公里,动不动就野地训练。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有三分之二都在出操。大太阳底下站军姿,大半夜集合做俯卧撑。他晒得跟炭似得,除了牙白哪儿都黑。一双脚上动不动就有血泡,撕了长,长了撕,疼得他呲牙咧嘴。

部队里规矩又多又严,一条破被子要叠得跟豆腐块一样,每一件东西都要照规定摆放,起床、熄灯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连吃饭都有时间限制。

动不动要喊口号,动不动要唱歌。天天有人跟你讲荣誉、讲军人的铁血,陈晓真是烦透了。

他训练偷懒、贪睡,出操装病,无组织无纪律,成了部队里出了名的麻烦精。

后来他们寝室来了个城里人。

一开始陈晓他们几个还真看不起这个城里人,这大城市的人总有股子瞧不起人的味道,有股子傲气。这人话少,不喜欢闹,循规蹈矩的,看着就让人烦。

他和陈晓成了最不对付的两个人。

这个人叫卢克,长得就像个小白脸,第一次出操连负重都负不动,爬个地网衣服勾破了,正步腿不直,还顺拐。卢克成了个笑柄,脸憋成了个猪肝色。陈晓觉得,这人肯定熬不了多久就要哭着回家去。

可他错了。

卢克的不适应、娇弱都只是一时的。很快卢克就跟他们一样了,又过了一个月,卢克成了队里的标兵。陈晓就纳了闷了,这家伙是不是走了什么后门。

可有一次大半夜热得睡不着,陈晓偷跑出来纳凉,他看见了那个一个人在操场练正步的家伙。之后的每一天,他都能在大半夜看见卢克锻炼。

“你不累啊,白天练了快十几个小时,晚上还练?”

“我不如你们,不想拖后腿。”

那一刻,陈晓终于有些触动。这个一声不吭,从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变成健硕有力的,是个有毅力的人。一个不如自己的,如今成了合格的军人,自己呢?陈晓第一次反思,自己到部队的这些时间里到底都干了些什么?

部队有部队的纪律,讲集体讲荣誉。

陈晓平时锻炼马虎,在列队演习时吊了车尾。班长把他骂的狗血喷头,还要给他记过处分。是他的战友们替他受罚,替他求情作保。想想自己平日里那副样子,陈晓羞愧不已。他终于勤勉起来,全心全意投入训练。在部队获得二等标兵称号,成为寝室里第二个标兵。

过年部队里文艺汇演的时候,陈晓认识了苏雯雯。那是个跳舞特别美的女兵,哪怕是穿着迷彩也像个公主。短头发大眼睛,那脸就巴掌大。巧的是,她还是自己的老乡,都是云南大理的。

文艺汇演后,陈晓决定追苏雯雯。他死皮赖脸求着卢克帮忙,卢克被他磨的不行就教他弹吉他。

过了一年,苏雯雯成了他陈晓的女朋友。而他在这里的日子也到头了,他和卢克被分配到消防部队,而苏雯雯成了文工团的台柱子。

消防员面对的不止有火情,还有些杂七杂八的小事。什么猫困树上了,手夹栅栏里了,戒指摘不下来了。孩子困车里了。陈晓一天天东奔西跑,累的像狗。苏雯雯却是到处演出,越过越滋润。不久两个人之间就起了隔阂,苏雯雯抱怨陈晓没前途,怨天尤人。而陈晓觉得,苏雯雯物质拜金。两个人,就这么吹了。

分手那天,陈晓擅自离开驻地,喝了个烂醉如泥。他从没那么难受过,他才知道,自己原来是真喜欢苏雯雯,想跟她一辈子的。怪就怪,怪他自己没出息,给不了更好的日子。

陈晓喝了吐,吐了喝,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他从店开门,喝到店打烊。直到卢克,找到了他。

陈晓回去自然免不了处分,但卢克却说是一起出去的,俩人一起关了禁闭。

陈晓曾经问过卢克。

“我出去喝酒是我的事,你凑什么热闹。”

“我们是一个队伍的,你出去,我没拦住你,我也有错。”

“我看你没错,你有病。”

“随你怎么说。”

那之后陈晓和卢克成了铁哥们,他才知道卢克的母亲早年因为车祸高位截瘫,而父亲得了阿尔兹海默症,谁也不认得。全家人,就靠他一个人的工资过活。卢克过得很节俭,衣服是补了又补,鞋子总买淘宝里的便宜货。

陈晓笑话卢克抠门,说他以后找不着老婆。那时,卢克看着他,像是有话说,但最终还是没能说出口。火警阻碍了陈晓和卢克的对话,两人急急忙忙全副武装集合上车赶往事故地点。

那是一家火锅店,在弄堂底楼的门面房,一看就是违章建筑。这个弄堂是两个老式小区的夹道,上空全是乱拉乱排的电线。道路上堆放了各种杂物,甚至还有几户人家的煤气罐。要命的是,这弄堂太窄,消防车根本进不去。

陈晓卢克跟其他的战友只能拎着水管,以人力抬着水枪进行扑救。好在火势看着凶猛,却并不厉害。没多久就扑灭了,陈晓和卢克被指派进去查看起火点。两个人推开门,对着一屋子焦黑叹了口气。

从餐厅看到厨房,一路都没什么问题。陈晓有些放心了,动作也就随便了起来。他看见一扇紧闭的门,想也没想就推开了,谁知道里面存放的都是煤气瓶。他一愣,气的差点骂娘。刚才那个火锅店老板怎么说的,不是说没易燃易爆物品嘛?那这些是什么?!

而此时,外面传来了一声爆炸,气浪一下子到了眼前,陈晓被一掀,撞到了墙上。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有流火窜到了眼前。他来不及思考,大声呼喊,卢克拿了小型泡沫灭火器就冲了过来。但火势蔓延的很快,凭他们俩个根本无法解决。一旦陈晓背后的煤气瓶预热发生爆炸,这个弄堂将会变成一条火龙,还会殃及左右两个居民小区。一定要灭掉,不管用什么办法!

“陈晓,你说过我不会有女朋友。”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扯这些有的没的,快点把那边的水管砸开!”

“苏雯雯…是我女朋友。”

陈晓砸水管的手,停了下来,脑子里什么也反应不出来。可就在这一瞬间,卢克狠狠一把,把他从落地窗推了出去。

爆炸声、哭喊声,冲天的火光让陈晓恍惚。

直到卢克被盖着白布抬出来,陈晓才跪倒在地。

从那之后,陈晓就离开了消防队。他得了病,心理上的,看见火就会想起卢克死时的惨状。卢克的母亲没有责怪他,社会的舆论没有责怪他,甚至苏雯雯也没有责怪过他,是他放不过自己。

他的命是卢克换来的。是他陈晓,欠卢克的。他事后才知道,苏雯雯并没有变得物质拜金,是他误会了。卢克替他去解释,一来二去两人生了情。卢克觉得对不起他,所以才……

卢克死后三年,苏雯雯抑郁成疾,出了精神问题。她从文工团离开,在二十五楼的大厦楼顶,纵身一跃。

陈晓悲伤欲绝,恍惚间来到了六道交换所。是的,他要换命,他要把属于卢克的命还给他。他希望时间倒流回到那场火灾,他希望死去的人……是自己…

——

我看着眼前这个埋头在双臂之间的人,不由得叹了口气。他是客人,满足客人的要求是我们的使命。

可他要做的交换涉及了另一个人,而且是一个已经死去三年之久的人。不说时光倒流能不能真的做到,就是阴府和阴差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

怎么办?

“你先……冷静一下,别激动。你的心情我理解,你的故事我也清楚明白了。但这件事我们无法……”

“求你了,我求你了。”

说完,这个铁骨铮铮的军人就要跪下。

“你起来,你…你起来…我帮你问问,但能不能,真没个准。我劝你,要有心理准备。”

“行!拜托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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